我在小姨家住了下來。
小姨夫很有做生意的頭腦,他家的生活品質很快就比鎮上的其他人家高了一大截,甚至每天都能吃上肉。
但是這一切都和我沒有關係。
我是外人,隻能蹲在桌邊,等著吃小姨和小姨夫吃飽後的冷羹剩飯。
小姨夫開玩笑說我像條狗一樣,我也隻能低著頭默不作聲。
運氣好的時候,他們吃剩的排骨上會有幾塊沒剔淨的肉絲。我小心翼翼地用門牙一點點啃,連骨頭都吮到沒味了才舍得扔掉。
那就是我童年裏吃過最美味的珍饈。因為更多的時候,我是連飯都吃不上的。
姨夫總是外出談生意,因此常帶著小姨在外麵吃飯。每每到了這個時候,我就隻能餓著肚子蜷縮在床上挨餓。
有一次我實在是餓得受不了,從冰箱裏找出幾根生菜放在鍋裏胡亂煮了煮。那時我剛讀小學二年級,根本不會區分調料,煮出來的湯味道很奇怪,但我吃得很香。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熱乎乎的湯會這麼好喝。
可小姨回家後發了大火。
“誰允許你進廚房的?要是把我這房子弄著火了,你爸媽可賠不起!”
我嚇得緊緊攥著衣角,忍著淚意小聲辯解:“可是我餓......”
“不是給你留飯了?”
她揪著我的耳朵進了廚房,指著角落裏那碗黏糊成一團、連是什麼都辨認不出的東西:“昨天的剩飯不是還有嗎!”
“怎麼,不願意吃?”小姨冷眼看著我,“嫌夥食不好就去找你媽要錢啊!她現在一心都撲在你弟弟身上,每個月給我的撫養費可是越來越少了!”
她把碗狠狠砸在桌上,有湯汁濺在了我身上,又餿又臭。
“要不到錢,你就隻能吃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