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媽最常帶我去的地方,不是遊樂場,而是電視台樓下。
她會在大門口熟練地拉開手寫報,披散亂發,扯嗓子大喊:「恒田地產老板騙我感情,母女倆慘遭拋棄,生活淒慘!」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她把我大力往前一推。
我穿著皺巴巴的衣服,頭發亂糟糟的,臉上全是汙漬。
「哎喲真可憐啊。」
「唔,好臭!」
人們對我指指點點,帶著三分同情,七分嫌惡。
幼小的我已經有了羞恥心,恨不得鑽到地縫裏去。
可我根本不敢。
上一次我僅僅是捂住了臉,回家就被我媽一把推倒。
「你嫌媽媽丟人?」
「沒......沒有......」
「那你捂什麼臉?你說啊,你是不是嫌媽媽丟人了?!」
她邊聲嘶力竭地吼,邊拿擀麵杖結結實實地打我。
「還敢躲?骨頭傲是吧,我擰死你這把傲骨頭!」
一下又一下,她打得我渾身冒汗,弱小的身子不住亂顫。
最初,電視台的記者們的確會被她的行為吸引,瘋狂拍照記錄。
我們母女倆的照片還曾出現在港城八卦雜誌的扉頁。
我媽把那頁雜誌剪下來,貼在地下出租屋門口,就像是展示獎章似的。
她反複觀看,反複念叨:「要讓你爸看到新聞,看到報紙,看到雜誌,看到就把我們母女接回去了,接回去過好日子,我們的好日子......」
我媽就這樣拽著我一次又一次去往電視台,一去就是三四年。
直到圍觀的人越來越少,直到電視台的保安見到她就報警,她才不得不死心。
我因此錯過上學的年紀,等婦幼會找上門來,她才不情願地把我送去上學。
我鬆了口氣,強忍著喜悅。
盡管穿著二手校服,用著婦幼會捐給我的愛心文具,我還是特別開心。
離開媽媽的世界,我才知道原來在草地奔跑不用挨罵,原來午睡睡久了不用挨打,原來正常的午飯不隻有稀粥......
可幸福短暫又奢侈。
放學鈴聲還沒響,熟悉的聲音就響徹操場。
「一年四班的周倩,你命倒好啊,害了我一輩子,你在這裏享清福,小賠錢貨,給我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