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飯,我和路非被趕下樓散步。
「反對包辦婚姻,支持自由戀愛。」我眼神堅定地看著路非。
「同意。但交易還得繼續,我不想被我媽催婚。」
「兩千五,最多一個月。」
「再加兩千五,兩個月行不行!」
我猶豫了。
一秒鐘後,我沒出息地答應了。
也不想啊,但他給的實在是太多了。
我問他,「對我媽也保密嗎?」
他反問我,「不然呢?你媽知道了我媽不就知道了?」
哦,也對。
收了別人的錢,就要替別人好好辦事。
但我媽的逼問實在是太難了。
從表白的時間、場景、人物,再到談戀愛時收到的禮物。
我沒辦法,掰著手指頭給她查,玫瑰花、口紅、香水什麼的都很大眾。
我急中生智,說路非送了我一個哆啦A夢的玩偶。
我回送了他一個喬巴。
我媽覺得很可信,把我放了。
我不理解她的腦回路,早知道她對動漫情有獨鐘,我就多背一點玩偶的名字了。
為了不露餡,我把給我媽說的話又原封不動地給路非說了一遍。
天,打工人真的好累。
躺在床上,我把今天發生的事情吐槽給江曼曼。
「曼姐,我淨賺五千啊!」
視頻那頭的江曼曼恨鐵不成鋼地戳著屏幕,「五千你就把自己賣了?」
「說什麼呢,這叫勞務費。」
我嘲笑她沒見識,五千對於一個無業女青年來說是多大的誘惑啊。
「我賭二百,你倆肯定假戲真做!」
「滾,我賭五百。」
「送上門的帥哥你不要?」
「不要,我隻想賺錢買一套聲卡。」
江曼曼不信,說走著瞧。
無所謂,這二百我贏定了,傻子才想不開談戀愛呢!
我又不是戀愛腦,看見帥哥就走不動路!
第二天七點,雖然我很困,但我的身體命令我睜開了雙眼。
考研後遺症誰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