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待價而沽的商品。
不纏足便難以滿足他們的惡趣味。
會成為低劣的貨物。
可是,當商品跳出了貨架台,成為新的掌局人。
衡量他人經濟價值的——
就該是我了。
「娘,可你後悔過嗎?」
我靜靜地看向她的眼睛,遠遠的,醉漢的腳步聲傳來。
「......後悔過,沒有為自己而活嗎?」
「誰......誰把你腳放開的!」
濃濃的酒氣隨著開門撲麵而來。
那人一腳把我踹在地上,不顧我的蜷縮死死踢我——
「不要臉的東西!......嗝......老子他媽......供你吃,供你穿。
「你......你聯合你娘一起來耍我是不是!還說什麼縣太爺喜歡纏足的幼女!」
原來如此。
「停......停下!縣令已經來看過了!」
女人聲嘶力竭的話顯然起了作用。
我蜷在角落,意識模糊,那人醜惡的嘴臉還在一張一合。
「算她命好,被看上了......哼,白吃我那麼多年,也該還了......」
——目光一轉。
「你他媽個死婆娘,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還敢劉村醫來看我笑話!我他媽打不死你......」
病中之人哪受得住這樣的拳打!
「你要是敢打我娘,她死了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拳頭堪堪停住。
腳卻狠狠踢向了我——
「還敢威脅我是吧!老子他媽弄不死你!」
女人的哭喊和男人的謾罵交織。
我抱著頭縮在地上一聲不吭。
直到那人踢累了便去堂屋呼呼大睡。
我才掙紮著爬向床的方向——
「......求你了。」
屋子散發出淡淡的血腥味。
「娘。」
泥地上拖出長長的血痕。
「我不想就這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