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刑辯律師的臉色微微變了,「你怎麼知道輪到了韓宏宇手裏的?」
「我的男朋友是校長兒子,他告訴我的。」我想也沒想,回答得幹脆極了。
「一審之前你怎麼沒告訴我呢?」年輕的女律師又問。
「害怕。」我的聲音又輕了下去,「我害怕。」
我太害怕了。
不是事情敗露的恐懼失措,而是有些東西知道的人太少,就會被湮沒掉。
複檢結果,祖馨果然懷孕了,不足三周,真的是孕早期。
DNA比對,確實是韓宏宇做的孽。
「即使他們有婚外情——」複審庭上,檢察官謹慎地避開了「玷汙」這個詞彙,又問我說:
「也不一定就會延畢你,為了一點兒懷疑和推測就實施殺人行為,這種隨意踐踏他人生命的行為實在惡劣,你有沒有覺得後悔?」
我的辯護律師站了起來,把我之前的口述講給場上的人聽。
韓宏宇必須延畢一人,會是誰呢?所有人心裏都已有了答案。
法官又休了庭,宣布傳喚人證。
校長的兒子當然拒絕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