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幹警不說話了。
如果不是司法係統有鐵律,他會不會走過來踹我兩腳?
動機清楚現場完整,一審庭訓很快就開始了。
檢方的公訴人很有業界權威,這是我的法援律師告訴我的。
而她則是才進律所不久的新刑辯,對於我這種有自首情節的案子顯然興趣不高,算得上勉為其難例行公事。
資深檢察官當著所有人的麵詢問我:「你說祖馨與韓宏宇有染,有證據嗎?」
「沒有。」我搖搖頭。
「那你是怎麼知道的?」檢察官問。
「祖馨親口告訴我的。」這是實話。
「有人證嗎?」檢查官又問。
「沒有。」閨蜜般的室友,聊這麼隱私的話題,怎麼會有第三者在場呢?
「錄音呢?」檢查官仍舊問。
「沒有。」我隻是個藥學女研究生,不是未卜先知,提前為今日之事做下周全準備的高智商犯罪分子。
「那你極有可能在說謊。」檢察官認真而又震懾地說。
「你們可以屍檢。」我輕聲道。
「法醫的屍檢結果是,未在祖馨體內發現男子精液。」檢察官似乎早就料到我會這麼說,他認為我在拖延時間。
我又有點兒出神——原來已經屍檢了。
我想起一件往事來,研究生剛剛報道一周學校就組織體檢,祖馨知道以後挺抗拒地對我說:「哎呀,又要體檢啊!我最怕抽血了。」
「你別看。」女孩子暈血很正常,我對她說。
「不看也疼啊!」祖馨笑了起來,她什麼事都笑,「那麼粗的針頭紮進去,不疼嗎?」
我也怕疼,年輕女孩兒的皮肉多麼細嫩,誰不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