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唐南尋,大一入學到現在,一直喜歡。
當舔狗不是單純為了賣蛋糕,還為了練習表白。
舔完第二十七個人後,我做好萬無一失的準備,剛想表白,結果東窗事發,唐南尋將我拉黑。
我的喜歡也沒能因為他是個一次性談七個女朋友的傻逼渣男而消磨殆盡。
相反,琳琳手握我當初做的PPT,以此要挾,讓我當牛做馬幫她養胎。
鑒於PPT裏強*、吻*、睡*、奸*等大量詞彙實在不堪入目,我妥協,答應她的所有要求。
所以這世上最大的傻逼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我反手給自己一個大比兜,洗漱完後匆匆入睡。
明早六點,我還得起床幫琳琳煲湯,七點前送到她家,還得在八點前趕到公司上班。
不僅如此,我還要在上班途中隨時隨地滿足她的所有要求。
剝雞蛋送牛奶,湯淡加鹽菜鹹喝水,下雨送傘天晴遮陽......事無巨細,就差沒替她上廁所。
老媽子般的苦逼日子一連過了半個月,唐南尋體貼我辛苦,帶我去餐廳休閑吃飯。
我困頓如老狗,夾了一筷子愛吃的美食後,勉強恢複些精神。
唐南尋作為一個傻逼渣男,唯一優點就是體貼,不僅記得住那七個女朋友的喜好,對我也是關懷備至。
知道我喜歡吃什麼喝什麼,冷熱會提醒,節假日會送禮,工作上也從不為難。
所以才會導致如今局麵,我知道他渣,但我舍不得不喜歡他。
除了愛財如命、嗓門大、好吃懶做、脾氣大等等這些缺點外,我也不想再多一個粗鄙下流的名聲,所以PPT不能被公之於眾。
第二筷子美食下肚,琳琳的奪命追魂call【叮叮】響起。
我左手按右手,顫抖著艱難伸出手,不料中途出現第三隻手,一把將手機扔進海鮮湯中,再撈出來時手機已經像湯裏的龍蝦,死得翹翹的。
是唐南尋的手,他讓我快吃,吃完帶我去買新手機,不用理會琳琳。
我心裏暗爽,乖乖扒飯,心想唐南尋終於爺們一回。
結果剛吃完飯,我倆一同被琳琳攔截在手機店。
事實也證明,
啊哈哈哈,踢唐南尋,琳琳算是踢到棉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