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這個,顧從之臉色又陰沉了幾分,南淑扯著他的衣袖,委屈地盯著他,迫切等待著他的回答。
沉默半晌後,他賭氣般開口:“好,如你所願,我們離婚。”
說他帶著南淑轉身離去,南淑小心翼翼地回頭看我,淚汪汪的眼睛裏分明帶著竊喜。
看著兩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處,我摸了摸平坦的小腹,鬆了口氣。
比起難過,我更多的是釋懷。
對我來說,離婚越快越好,我沒有那麼多時間和耐心去等了。
因為簽了婚前協議的關係,我跟顧從之離婚並不會分到多少財產。
三年前我留學歸來,就被養父母催婚了。
溫家公司出了問題,急需一筆資金來周轉,當時擺在我麵前的有兩個選擇。
一個喪妻帶著娃的宋總,還有癡心不改的顧從之。
但顧家父母對我並不滿意,他們很清楚溫家的意圖。
所以他們提出了條件,我必須跟顧從之簽訂一份婚前協議,結婚之後顧家對溫家的公司進行扶持,一旦離婚,我什麼也分不到。
宋總那邊需要更多的考量,但溫家等不起了。
為了盡快解決公司的危機,養父母點頭同意了顧家的條件。
對當時的我而言顧從之也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這份協議的存在,溫家肯定是不會同意我離婚的。
不過現在是顧從之點頭要離,他們不同意也沒辦法。
可能是出於愧疚,顧從之給了我一筆錢以及一個房子,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領完結婚證那天我就搬出了別墅,然後第二天去了醫院做人流。
麵見我的醫生是高中的同學,認出我來還笑盈盈地連聲恭喜,聽到我要做人流臉上的笑容都凝滯了。
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問:
“你真的要打掉這個孩子?顧從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