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的那天,裴煜親口告訴我,他要迎娶他的新歡。
死前,他將刀抵在我的脖子上:「清卿,你乖一點,不過要你一點血而已。」
他知道的,我是世間獨一無二的祈福女。
血肉可以治百病,但一生隻有三次機會。
後來,我的棺材和他心上人的花轎擦肩而過。
裴煜瘋了。
「你怎麼會死?」
他忘了。
因為他,我已經用掉了兩次機會。
和裴煜大婚的前一天晚上,他抱著新歡闖入了我的閨房。
用一把尖刀抵住了我的脖頸。
「清卿,看在我們青梅竹馬的麵上,救救宛兒。」
「乖一點,隻是要你一點血而已。」
裴煜一向矜貴,如今為了於宛,第一次低下頭求人。
外麵下了雨,他渾身都濕透了。
卻把懷中的女子護得寶貝,不讓她受丁點風寒。
如此的放在心上。
我咬住嘴角的軟肉,盡量不讓自己顯得狼狽。
於宛露在外麵的一張小臉慘白,看起來確實像是快死了。
她手勾著裴煜的衣袖,梨花帶雨的說:
「姐姐不願意就罷了,於宛身份低賤,配不上姐姐的血。」
「隻是希望在我死後,公子心中還能記得我。」
說完咳了一口血,臉色又白了些,讓人心憐。
裴煜雙眼通紅,力氣加重幾分,刀刃劃出了一條血痕。
印在脖子上,十分顯眼。
曾經他說喜歡膚若凝脂的姑娘,所以我把這一身皮都護得好好的。
現在他親手在我身上留了疤。
「清卿,你怎能如此狠心。」
「這可是一條人命!」
「況且......況且你總共三次機會,大不了,剩下的兩次以後都不要再用了。」
一口氣吸進去,哽在喉間,半晌呼不出來。
心口痛到了極致。
我闔上眼眸,壓抑住所有情緒。
再睜眼,隻餘冷意。
可就是這一眼,卻把他看得一陣心虛,手都抖了一下。
祈福女血肉可以治百病,但隻能治三次。
三次之後自己也會死。
裴煜大概不知道。
這是我最後一次了。
他還想勸我,卻在開口的一瞬聽見我說:
「好。」
他愣住了。
雨水從他身上滴在了我的臉上,最後混著血又落到地上。
怕他沒聽見,我又重複了一遍。
「好。」
我偏了偏頭,讓傷口又裂開了些。
流出的血液鮮紅,順著刀尖,滴入了一早就準備的碗中。
滿滿的一大碗。
現在我的臉色比於宛還白。
但裴煜沒發現。
他欣喜若狂,捧著碗像是對待稀世之寶。
昏黃的燭光把房間割裂成一半光亮一半黑暗。
光亮的那處,兩人相擁而泣,是一對神仙眷侶。
黑暗的這邊藏著一具將死腐朽的身體。
我捂住傷口的手微微用力。
自虐般的讓自己清醒。
我不懂為什麼一個人的感情會變得如此之快。
不懂為什麼要在我們的誓言還沒有到期的時候。
他愛上了另外一個人。
裴煜小心的喂著於宛一口一口吞下我的血液。
看著對方臉色逐漸紅潤,提著的心落了下來。
轉頭望向我時,半晌才意識到一旁放了嫁衣。
他尷尬的別過頭。
「其實明天本殿原是準備與你退婚。宛兒待我一片真心,不想與人共侍一夫。」
「但如今你既然是宛兒的救命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