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已經有十多年沒再聯係過家裏,我不知道他們的地址有沒有更換,也不確定他們的電話是否能打通。
拿到護士給的手機我就給我爸打了過去,往年從沒打通過的號碼,在這一刻傳來嘟嘟聲,電話那頭傳來我爸的聲音。
「誰啊?」陌生又熟悉的語氣。
「爸...」
我還沒來得及說下一句話,電話就被掛斷,再打過去隻有機械冰冷的聲音。
我對此並不意外,我爸沒有再像以前一聽到我聲音就讓我去死,對我來說就算溫柔了。
等我上了去往汽車站的公交,也不意外的司機攔著我不讓我上車,問我家大人呢。
我拿出身份證:「我是成年人。」
司機頓時有些訕訕,不過還是不放心,把我抱到了殘疾人專座上。
而我的父母從未抱過我。
我在想,如果我爸媽對我能有陌生人十分之一的善意就好,這樣哪怕我做什麼,甚至去利用我的殘疾去乞討去賺錢,我也願意。
可我又想到奶奶對我說:「人不能因為了錢丟了自尊,要做你喜歡的事兒。」
雖然我的身高隻有70厘米,但是我的人格因為奶奶一直茁壯成長。
後來我就真的能靠畫畫賺到錢,每個月那點錢已經足夠養活我和奶奶。
我要得不多,一直都不多。
可對我爸媽來說,不管我怎麼樣,我活著就是個錯誤。
好比他們住得不遠,從村裏到市裏,隻有不到一百公裏的車程。
可十七年都當我不存在。
連著對我好的奶奶都被一起嫌棄。
像是這樣就能抹殺我存在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