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你TM就是個是非不分的傻逼!還知道我心有不忿啊!你個旁觀者憑什麼高高在上地要求受害者原諒加害者?!她無辜?是我逼她替我享受錦衣玉食的?你憑什麼要求我把所有委屈咽下去,去原諒一切!憑你聖母還是憑你臉大!”
“法院是你開的啊?兩嘴皮子一碰就可以斷案,空口鑒定誰無辜誰有罪……我告訴你,這個世界沒這個道理!沒誰能強迫受害者放下過去,放下怨恨,強迫她不能報複,強迫她必須原諒……我被人害了,我就得報複回來,這天經地義!”
誰跟我有仇我報複誰,同理,誰對我有恩,我一定會報答。
話落,林大哥臉變得鐵青,恰好回來的林父林母臉色比鍋底還黑。
我這一番話換來的是住狗屋的待遇。
嚴格來講這是我小時候住的嬰兒房,可惜被假千金改成了狗屋。
他們強迫我住這,鎖死了所有出口,美其名曰重溫幼時歲月,喚醒內心溫情。
可惜我最怕狗了,而且我不僅怕狗我還對狗毛嚴重過敏。而狗屋裏是一條無比凶狠的藏獒。
…………
三天後,是仆人按慣例遛狗的日子,他打開了門,發現了奄奄一息的我。
事後想起來我還真是命大,嚴重過敏,被狗咬傷,無水無飯食,高燒三日不退,我竟然還能活下來,真不可思議。
仆人替我喊了救護車,救護車開往醫院的路上,我攥緊了某個醫生護士的袖子,呢喃著:“替我報警……報警……他們要殺我……”
警察很重視這件事,一個十五歲對狗毛嚴重過敏的少女被人與戰鬥力強凶狠的惡狗關在一起,整整三天,不給進任何水食。
這是很明顯的虐待,甚至是謀殺!
看著我身上深一口淺一口的咬傷,一些感性的護士女警小姐姐悄悄抹了眼淚。
但出乎眾人意料的是,警察沒辦法給林父林母,林大哥定罪。
因為那三天林父母在歐洲旅遊,林大哥在外省出差,他們一口咬定是我調皮自己跑進狗屋不小心把門鎖死的。
這個說辭但凡長了腦子的人都不信,誰家孩子對狗毛嚴重過敏還把自己跟狗鎖一起?生怕死不掉嗎?
但即使他們再憤怒也無濟於事,他們沒有任何證據。
負責給我診治的醫生,看護我的護士,負責這件案子的警察紛紛勸說我,勸我離開這些人渣家人,為了幫我擺脫他們,有人甚至願意幫我走法律程序替我“斷親”,有人甚至願意收養我,給我一個新的家。
我搖了搖頭,一一拒絕。
這才是我複仇的第一步,我怎麼可以就此放棄呢?
我跟我的“好”家人提過我狗毛過敏,但我讓他們誤以為隻是輕度,最多會長疹子咳嗽打噴嚏什麼的。
而那隻狗雖然是藏獒,但長期與人相處,性格異常溫順,不會主動咬人。是我故意激怒了它。
我要讓我的“好”家人在警察醫院這邊掛上“謀殺未遂”的名聲,而這隻是讓他們萬劫不複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