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跑,我摔斷了手臂。
從倉庫離開後,慌慌張張來到謝願家中。
她正在給家裏的牛更換飼料,見我進門,有些啞然:“李蘊,你怎麼氣喘籲籲?”
我沒回答,反而死死抓住她的手:“謝願,我們是朋友嗎?”
她不明白我忽如其來的話語,可同時堅定回複我:“當然。”
自然是,我不隻是她的朋友,還是她半個恩人。
她是家裏第三個女孩,農村裏,本來就重男輕女,就算是普通人家也負擔不起三個女孩的生計。
我們被冠名賠錢貨三個字。
6歲的時候,謝願被她外公打暈,扔在了亂葬崗。
那天我正好去找她,目睹了這一切。
是我強忍著害怕,從死人堆裏把她拖出來。
我也不知道那時候為什麼膽子那麼大,大概是因為我們太相似。
同樣的家庭,同樣的貧窮,同樣的不甘。
我們就像兩隻受傷的小獸,相互舐舔傷口。
謝願回去沒多久,她媽難產而死,但終歸是生下個男孩,她的命也算是留住了。
我與她也成為世界上最親近的人。
而今天,我卻想要用她當年的信物,來改變我的人生。
我知道這很無恥。
“你給我倒杯水,好嗎?”
她聽到我開口,鬆了口氣:“我現在就去倒。”
見她走出房間門,我立刻從床底下拖出一隻木箱。
扒開不重要的破爛,我想要的東西終於露出真麵目。
是一塊表。
象征著救命恩人的信物。
好在當初,我沒有讓謝願丟掉。
門外傳來謝願腳步聲,我迅速將東西歸回原位。隻是我的速度沒有謝願的快,她一進門就看到我心虛的站在床邊。
幸好她什麼也不多問,隻是說:“我給你放了一些去火的金銀花。”
我咽下唾沫:“好的。”
在她看不見的地方,手表被我死死捏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