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岑之前發了一本小說,反響不錯,可沒幾天就被指出是不知從哪裏偷的某位知名作家的書稿,那位作家的書稿早已成稿送到出版社準備出版了。而何之岑卻是最近才開始在網上更新連載。
一時間輿論嘩然。
大家紛紛討論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導致書稿流出,被這樣的無恥小人納為己有還在網上發出來。
我就是這個新聞裏的那位“知名作家。”
汪雅雲找到我,是希望我能夠發一篇聲明,表示是我無意間看到何之岑的小說,覺得他寫的好,就偷偷寄給出版社假裝是我自己寫的。
故事還是那個故事,汪雅雲不過是希望讓原本的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原本的加害者變成受害者。讓我替代何之岑去承擔所有的攻擊指責。
我知道她愛何之岑至深,可卻從沒想到即便是在這種情況她還是毫不猶豫的要我為了何之岑犧牲。
為了不嚇到她,我盡量壓下火氣:“你知不知道這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以後我的職業生涯就要全部都被斷送了。”
她完全不理會我的抗拒:“你現在已經這麼有名了,挨幾句罵又怎麼了?你怎麼這麼自私,非要看阿岑毀了你才開心嗎?”
“我可以發聲明說我不在意這件事,不會對他追責,等過段時間風頭過了,就沒事了,沒人會特地記得一位不知名的作家抄襲剽竊的。”哪怕我對何之岑這種行為深惡痛絕,可為了汪雅雲,我還是讓步了。
可她卻絲毫不領情,一個耳光直接甩到我的臉上,她歇斯底裏的衝我吼:“你怎麼能這麼說阿岑,你怎麼配?我告訴你,我不是和你商量,我是通知你,必須發聲明說書是他寫的,不然,我就和你離婚。”
我那日怔怔地看了她許久,臉上是火辣辣的疼,心底是冰冷冷的痛,我長歎口氣,轉身去書房打開電腦,如她所願在我社交平台上發了那則聲明。
隨後,我打開衣櫃,精心選了一套衣服,走出門去:“我走了。”
汪雅雲目的達到,厭煩的對我揮了揮手,連應都懶得應一聲。
她清楚,我踏出家門,不管去哪裏,隻要她一個電話,我就會立刻放下手頭的事情,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她身邊。
可是,她可能不知道,我不會再回來了。
我真的要離開了。
她,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