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後,馬車停在一座氣派宅子前。
我下了車,聽見嫡母吩咐下人,“把馬車裏裏外外清洗一遍,那個乞丐坐過的墊子,直接扔掉。”
其實我今天穿的乞兒裝,不過是舊衣上打了幾個補丁,昨天剛漿洗過,半點灰塵味道都沒有。
不是我熱衷扮乞丐,而是我從小在那一帶吃百家飯長大,和整條街的乞兒都稱兄道弟。
即便現在不在街頭混了,又哪裏好意思穿得大富大貴在兒時好友麵前拿款兒?
隻是我沒想到,我親父這麼著急認回我。
我放出消息不過三天,本打算親自上門認親,他卻尋到這條街上來了。
不錯,我是歸遠侯走失十多年的二女兒這回事,是我自己查出來的。
我自小與親人離散,流落街頭,與惡犬搶食,偷城隍廟裏的祭品吃,被逮到就挨一頓毒打。
我總是一邊挨打一邊狼吞虎咽,因為隻要把肚子填滿了,就一點都感覺不到身上痛了。
跌跌碰碰長到十幾歲,我遇到了義父。
義父傅楚是宮裏的大太監,當初他來城郊尋找能帶回宮裏淨身的幹淨小子,我見大家爭先恐後跟他走,也撲過去抱住他腿,求他垂憐。
他踢開我,說一個丫頭湊什麼熱鬧。
後來我翻進他宮外私宅給園子裏的花木澆水,他看見我嚇了一大跳。
我連連磕頭,解釋說上次我抱他腿時摳了他靴子上的一枚玉石,換了能保我三年衣食無憂的錢,我打聽到他有個宅子,就來報恩了。
他皺眉,說怪不得最近園子裏的花開得比往年繁盛。
我訕訕一笑,正準備跳牆離開,他叫住了我:
“留下吧,不必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