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來時,已經躺在半山別墅裏。
我就知道是這樣的結局,所以明知可能是鴻門宴,也會去那找江時晉。
他不放手,我離開這座別墅的時間最多不會超過三小時。
我和江時晉相遇在五年前,母親生我時難產而死,父親是聾啞人,在我高一時因病去世。
隻留下一棟老房子和幾千塊存款。
拿著那點錢撐過高中畢業後,我便開始工作。
白天正常打工,晚上去擺夜市,婁山鎮不大卻是傍著山水的古鎮。
那天我收攤回家,就看到江時晉躺在我家旁邊的山腳下。
渾身是劃傷,似從山坡上滾下一樣。
我看了幾眼,正想走的時候卻被他抓住腳踝。
他嘴巴蠕動著,可聲音太小我聽不見,但卻從他的眼神中看出“救我”兩個字。
鬼使神差地,不喜歡多管閑事的我第一次管閑事。
從此,一向孤寂的家也有了聲音,我也有了伴。
醒來後,他告訴我自己什麼都想不起。
我看到他脖子間的玉佩裏有個晉字,所以就叫他阿晉。
阿晉傷勢遠比我初見時要嚴重,兩根肋骨斷了,一隻腿骨折。
我沒多少錢,但還是拿出準備自考大學的錢,去小鎮收費最貴的中醫診所那請來梁阿伯。
阿晉也因此對我很是感激。
但晚上睡覺時,我看著存錢罐裏少了一大半的存款,還是有些心塞。
我想,我大概是犯了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見色起意。
因為他是我見過最好看的男人,比隔壁鄰居家電視裏的明星還好看。
我會光明正大地看著他,這可是我花了錢的,每當我理直氣壯地說出這話時,他總是樂不可支。
他不能下床,連日常上廁所都是我幫的,我爸去世前都是我一手照料,對此也算是經驗十足。
倒是他,剛開始還會不好意思,可比起拉床上來說,他隻能妥協。
每天早上,他都眼巴巴地送我離開,晚上我一開門,就能對上他亮晶晶的眼睛。
他的病在將我掏得一分不剩的時候,終於好了大半,可以下床開始慢行。
之後他又變成我的小尾巴,走哪跟哪。
在他眼裏,我好像就是他的全世界。
那是我一生中少有的歡樂時光。
和阿晉相處的過程中,我一直以為他是個溫柔的人。
直到隔壁攤的攤主梁小禾追到我家樓下高調示愛,說他是禾,我是苗,禾苗本就是一對。
阿晉下樓把人打了一頓,衝回家紅著眼問我,「衛曉苗,你選他還是選我做老公?!」
從此以後,阿晉變成了我的阿晉。
李媽進來,看到我倚在床頭望向窗外的鬱金香花海。
立刻笑道,「少爺特地從荷蘭空運過來的,說是你喜歡,要是你今早沒出門,中午就能看到了,不過現在看也不晚。」
我皺了皺眉,「我喜歡鬱金香?我怎麼不記得了」
李媽愣了下,輕歎道,「若是不想記,便不記吧,念著想念的就好。」
她似乎以為我說這話是賭氣,其實我是真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