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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自焚玩火自焚
落雲文化

1.

我接到警察的電話時,正在學校上解剖課。

電話那頭義正言辭地告訴我,我的弟弟失蹤了。

難以相信,前一天晚上那臭小子還給我發消息,求我給他點一份炸雞吃,怎麼今天人就不見了。

他晚上六點十五放學,我接到電話時已是第三天上午。

我的弟弟不怎麼愛社交,平時除了吃大餐,其餘任何事情都叫不動他出門。

一想到他失聯四十多個小時了,我的心裏一陣惶恐。

按道理,一個人失蹤二十四小時才可以報案,那麼說明在昨天的時候,父母就已經報了案。

那麼昨天給我發消息說要吃炸雞的是誰?

我得知弟弟失蹤的消息是通過警察,父母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告訴我?

時隔半年,我打通了那個名義上的母親的電話。

卻並沒有接通。

和老師請了假,我乘坐上了回安瀾市的高鐵。

我坐在座位上,反複地看前一天和弟弟的聊天記錄。

「老姐,家裏沒有晚飯,你生活費要是有剩的的話,能不能給我點一份炸雞。」

「老口味?」

過了五六分鐘他才回我。

「番茄和火雞麵辣醬味的吧。」

「喲,你小子終於願意嘗試下辣的了,我早就告訴過你,吃辣是可以鍛煉的,萬一你以後就因為不吃辣追不到心儀的姑娘怎麼辦。」

他給了我個地址,是學校附近的書法班。

我沒有多疑,因為他從幼兒園開始就在那個書法班練字,我以為他父母又給他續了一學期的書法課程。

這段話中,他發給我的第一句我可以篤定是他本人發的,作為他的姐姐,我再熟悉不過。

可選炸雞口味這件事無比反常,外加上他現在失聯,種種跡象都很可疑。

沉思之際,手機上突然又出現了弟弟的電話手表的定位。

這個電話手表是我用上大學前暑假打工賺的錢給他買的,他寶貝得很,除了洗澡幾乎時時刻刻帶著。

在警察給我打電話以後,我第一時間查看了定位,手機上卻顯示無定位,說明電話手表關機了。

現在,定位顯示,拿著手表的人正在第一中學。

我打過去電話,希望電話那頭能聽見弟弟的聲音。

「嘟嘟嘟……」那頭火速把電話掛了。

電話那頭不是弟弟,我想知道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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