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致這張臉確實不錯,難怪薑念神魂顛倒。
明明是一樣的臉,相似的眉眼,但我卻再也看不出從前的感覺了。
不像他了。我想。
於是我說:“為什麼不舍得?你不想給你那小女朋友一個名分嗎?”
“我當然求之不得。隻求你別後悔,梁願。”他說的話盡帶著譏諷意,“你知道我不喜歡被人糾纏,很煩。”
哦,這話是說,當初是我主動追的沈長致,現在我更是為了他能幸福,要犧牲自己了。
沈長致還說他不喜歡糾纏。嗯,我當初追他的時候精神有點不正常,手段可能確實極端。
我本來以為我會心無波瀾,但事實好像不是這樣。
至少我現在想把桌子上的煙灰缸砸在沈長致腦袋上,情真意切。
“別廢話。離婚協議你定,定完直接發我。或者你打印出來,讓我最後簽個字也行。”我努力平複好自己的心情,“咱現在去把證領了?”
我和沈長致差不多是閃婚,現在離婚也很迅速。
從民政局出來時,天還沒黑。
來的時候,我坐在沈長致的副駕,薑念坐在後座,還不停跟沈長致調情。
我和沈長致出來時,薑念已經轉移到副駕駛上了,儼然一副女主人姿態。
我提議道:“要不你們現在再去扯個結婚證?”
薑念冷笑一聲,道:“又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急不可耐,才談了一個星期就把人拉去結婚…”
ok,我閉嘴。
沈長致的車我肯定是不能坐了。他們二人也沒有一點要管我的意思,毫不留情地開車離去。
我劃拉著手機,界麵停留在幾分鐘前發來的一條消息。
「你哥回國了,來接機?」
指尖停留一瞬,我回道:「不去。祝你們玩得開心。」
我還沒想好該怎麼麵對我哥。
所以,不去。
——
我喜歡我哥,這事兒隻有我和他知道。
第一次見到我哥的時候,我十四歲。
當時他上高中,個頭猛躥,高的不像話,穿著一身黑衣,倚靠在扶梯上,眉眼懨懨,眼角微微發紅,像是剛哭過,頹的要命,瞧不出一點蓬勃的朝氣。我有點怕他。
領養回我的許父開口說道:“願願,叫哥哥。”
我怯懦地喊了一聲哥哥。
他卻沒應我,目光僅僅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瞬,就落在我身邊的許父身上。他微微張嘴,扯出一個譏諷的笑來,道:“今天是我媽忌日。你領這麼個小孩回來,是打算讓她做小?”
正是衝動的年紀,說出來的話著實是不堪入耳,也很傷人。
我當時聽不懂,也不敢說話。隻記得許父突然臉色大變,大喝道:“許暮遲,你再說一遍?!”
那少年沒說話,隻靜靜地看著我身邊的這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