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在一起的第五年,程野帶回家一個女人。
他說以後,她會跟我們一起住。
全程沒有問過我的意見,隻交代了一個原因:“鬱鬱她身體不好,大家住一塊有個照應。”
我望向程野:“我如果說不同意呢?”
他臉色瞬間冷了下來:“徐悅,你連一個病人都容不下嗎?”
是了。
鬱之蟬她生病了。
所以我該一次次的為她妥協,哪怕如今,她要的是我的血,我的骨髓。
我也沒有拒絕的權利。
...
鬱之蟬是程野離開孤兒院回到程家後認識的。
我不知道他們兩個人之間到底經曆了什麼。
每每提起,程野總是諱莫如深。
可他愛她。
用句庸俗的話來說,這是他放在心裏多年的白月光。
為了她。
他可以放棄程家家業的繼承權。
可以委屈自己,和我在一起。
因為我的骨髓,和她匹配。
可這些年,他到底還算有分寸,雖然每次都在她出事的時候,強迫我去救人,可從來沒有這樣帶回來過。
“對不起徐悅,是我要求阿野的,我不知道你這麼介意,那就算了,我這就走。”
鬱之蟬紅眼,說著還真要離開,程野立馬拉住了人。
“鬱鬱你不用走。”
他死死地抓緊著她的手,十指相扣,話語間滿是堅定,還有掩不住的心疼,然轉看向我的眼神,卻是截然相反,隻有厭恨。
“鬱鬱不會走,你要是容不得她,那麼你就走。”
“我走嗎?”
心像是被撕裂一般,疼得好像沒了知覺,嘴裏隻是喃喃重複著這個詞:“我走?”
我呆愣在了原地,茫然而不知所措。
可程野似乎沒有看到我眸子裏的黯然神傷,他擁著鬱之蟬,二人上了樓。
他們太親密了。
親密得仿佛我才是那個多餘的局外人。
或許確實如程野說的,是我該走了吧。
我如他所願,當天夜裏收拾了行李,搬出了這個住了5年的房子。
一切發生得太過匆忙,沒有給我一點心理準備。
無我離開,卻也無處可去,隻能暫時找個酒店住下來。
第二天搬進了學校的員工宿舍。
我現在是一名中學老師,帶的不是畢業班,也還算清閑。
工作給了我離開的最大保障。
可以後呢?
我們的關係該如何?
我還沒有想好。
說實話,我不是很想離開他。
在我的記憶裏。
他還是那個幫我打跑所有欺負我的人,然後紮著雞窩頭,雙手插著腰,一臉桀驁不馴在站在那裏對我承諾:“怕什麼,以後我會罩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