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我是個不受寵的孩子,在學校我也是個不被老師同學們喜歡的同學。
沒錯,就是赤裸裸的校園霸淩。
校園霸淩伴隨了我整個小學和初中時光。
他們會把擤過鼻涕的紙扔到我的飯裏,再往我從食堂打來的饅頭上吐口水。
他們叫我野孩子,叫我流浪狗。
因為我的爸爸媽媽從來沒有參加過我的家長會。
他們去參加我的哥哥們的家長會了。
有的時候我會求他們。
求他們去參加我的家長會。
至少......至少向同學們證明一次我不是沒人要的野孩子。
我也是有爸爸媽媽的。
每到這時,爸爸頭也不回地拎著大哥的書包走向學校。
媽媽跟在爸爸後麵,牽著二哥的手,扭頭看我,說:“小星,還是哥哥的學業比較重要,你就跟老師解釋一下爸爸媽媽有事來不了了。”
第二天,他們會愈演愈烈。
一群人圍著我,用手指懟我的臉,重複地叫著“小孤兒”。
我想爭辯,可事實就是如此。
我有爸爸媽媽,可活得就是像個野孩子。
我不明白,爸爸媽媽不愛我,為什麼要把我生下來呢?
明明有些人就不配做父母啊。
有一次,我前一天晚上剛寫的作業不見了。
我在教室大叫了一句:“有沒有人看見過我的作業?”
我的同桌抬起頭,戲謔地盯著我:“小孤兒,你的作業不會被你的幹爸幹媽拿去賣廢品了吧?”
一旁聽見他說話的同學立馬出聲迎合:“是啊,與其在教室裏找作業,不如回家找找。”
“我爸聽你爸說,你的壓歲錢都被用來給你哥買學習資料了,說不定你家長還真幹得出這種事。”
說完一群人笑作一團,捂著肚子,眼淚都笑出來了。
看著他們肆無忌憚的樣子,我猛地意識到如果一味地忍讓等來的不是別人的道歉,隻會是變本加厲的愚弄與欺負。
我一把揪起我同桌的頭發,往學校的衛生間走。
我的同桌是班長,也是平時笑我笑得最狠的幾個同學之一。
我在語文書上看到過“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所以班長就是我心中他們的王。
我一腳踹開衛生間的門,把在裏麵上廁所的同學們嚇了一跳。
都看著我把班長按進洗手池裏,打開水龍頭,掰開他的嘴,逼他喝了一肚子涼水,悶得他喘不上氣。
我沒有把他按進馬桶裏,因為我不想與校園暴力為伍,我有最起碼的教養。
我隻是想給施暴者懲罰。
最後一節課下課,他團了一個紙團扔過來,上麵寫著“你給我等著。”
我回他“過時不候。”
我知道他會報複我,但是那又怎麼樣呢?
有本事就殺了我,要不然我真的無所謂。
果然,班長第二天就把家長叫來學校告狀了。
他媽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老師哭訴:“張老師,您是不知道呀,我們家岩岩一回到家就吐,吐了整整一夜,都把胃酸吐出來了。
“我兒子委屈啊,請張老師一定要主持公道。”
邊說邊把頭發往前扒拉,遮住她一滴淚都沒有的臉。
看到這一幕,我莫名紅了眼眶。
就連實施校園暴力的小孩兒都有家長疼愛,聽話的孩子卻隻能在一旁看別人的家長替自家孩子出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