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時候,我和母親說過繼父摸我屁股的事。
母親冷笑了一聲,上下掃視我的身子。
說了一句,瘦巴巴的有什麼好。
那時候,我像是知道了什麼。
她從不在意繼父對我做了什麼。
而繼父的行為,在她眼裏也不過是情有可原。
她給不了繼父想要的年輕肉體,那就讓我去代償。
前提是不要明目張膽。
我沒有錢,就隻能討好他們。
但我堅守自己的最後一道防線。
大早上,母親大喊著我的名字,要我幫她搬行李箱。
她打量了屋內一會,叮囑我道:“水電用度這些我都計算好了,你自己有個數,不能超出多少,要是超過了就按三倍算哈!其他規矩自己都知道,可別犯錯。”
說完,她繼續黏在繼父的身上,頭也不回的走了。
我目送他們遠去,緊繃的情緒鬆懈了片刻。
隨後,我產生了一個瘋狂的計劃。
如果把這間屋子的東西都賣完,那會有多少錢?
能夠還她的80萬嗎?
能夠讓我享受最後的一個禮拜嗎?
我不想活了。
為什麼不瘋狂一把呢?
我起身走進自己狹小的隔間裏,拿出小時候姥爺在離別前送我的平安扣。
這是我唯一的寶藏。
下午,我把東西都分類好,拔打了回收站的電話。
晚上,我拿著變賣後的十萬塊錢,離開了這個‘家’。
當然,我還留下了零頭的2萬塊錢作為補償留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