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十一點,姐姐和男朋友程澈從上海坐高鐵回來。
我結束夜班後強打起精神,趁他們來之前把家裏角角落落又收拾了一遍。
還去熟食店買了烤雞、涼菜、夫妻肺片……
我努力把午飯變得更豐盛一些。
程澈個子高,不帥但很周正,第一次上門來帶了豐厚禮物。
我爸媽很高興,在飯桌上不停誇他年少有為。
「男人立業了,就該成家。」酒過三巡,我爸開始爹味說教:「程澈啊,你準備啥時候娶我們家向美過門?」
程澈笑著與我姐對視,渾身洋溢著幸福。
「叔叔阿姨,我和向美想今年國慶就結婚。」
我媽立刻問:「國慶,哎呦那還有三個月就辦婚禮啦?訂酒店了嗎?還有……」
我爸急忙接過話頭:「……還有彩禮錢,咱得跟親家坐下來好好商量商量。
小程啊,我們培養向美可不容易,把她培養成了名牌大學生!不是我們自誇啊,她人品好長得好……」
囉囉嗦嗦說了一大堆後,我爸獅子大開口,要了28.8萬。
「這是最低價了,我女兒值這個錢!」
我就知道會是這樣,我爸絕對不可能用彩禮賺錢的機會。
程澈離開時臉色很不好看。
當晚我姐打電話跟我說他們吵架了。
程澈家不是拿不出28萬8,但是他們家不能理解高昂彩禮,他看不慣我爸媽“賣女兒”的嘴臉。
「錢的事我們早就開始吵了,他嫌我給家裏的錢太多,每個月工資一半都給家裏,他嫌我家……」
似是難以啟齒般,姐姐吐出那四個字:「重男輕女。」
有時候我真覺得姐姐天真:「姐你還不明白嗎?我們家就是重男輕女。」
姐姐哭了:「在你們出生前,我過了十年好日子,爸媽隻疼我,我一直覺得他們很愛我,隻是因為孩子太多分散了精力。」
這我聽姑姑說起過。
姐姐出生後,爸爸就逼我媽生兒子,她吃某個生兒子偏方吃壞了身體,調理了很多年才生下第二個孩子,就是我。
三年後她不顧高齡又生下曲向明,他才是爸媽真正想要的孩子。
姐姐在電話那頭輕輕啜泣著:「小時候我很快樂,爸媽對我很好,後來對我不好,我以為是我因為自己不夠優秀,我拚命努力想證明自己,我給他們花錢,希望他們也對我好……」
我歎氣,突然想到張愛玲書裏寫的。
「……隻因她是第一個孩子,一出世的時候很嬌貴,底下的幾個又都是妹妹,沒一個能奪寵的,所以她到七八歲為止,是被慣壞了的。人們尊重她的感情與脾氣,她也就有感情,有脾氣。一等到有了弟弟,家裏誰都不拿她當個東西了,由她自生自滅。」
姐姐還對父母抱有幻想,我不一樣,我心硬。
從小到大我都是夾縫生存,爸媽很少關注我,連我考上的是什麼大學學什麼專業都不太清楚,隻知道我馬上要去上海讀書。
但是我對姐姐有感情,因為我對不起她,中學那幾年如果沒有她給我零花錢,我連飯都吃不起。
所以我是這個家庭裏吸血她的成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