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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修辭帶我去了醫院複查。
等結果的時候,我偷偷溜了出去,百無聊賴地蹲在花園裏。
我曾經很多次向沈修辭提起他的那個特助。
我說,我不喜歡她。
一向溫柔的他,那天卻罕見地對我發了火。
「你們女人滿腦子都是兒女情長,男人在外麵都這樣,整個京城,哪個老板身邊沒有幾個人?你懂什麼?」
「裝什麼清高。」
那天,我第一次感覺麵前的男人是如此陌生。
過了一會,沈修辭帶著結果來找我了。
「怎麼樣?」
「醫生說你恢複得很好,下次不要再亂吃東西了。」
沈修辭的嗓音低沉,帶著一絲啞意。
我不在意地點頭。
「在想什麼?」
「沈修辭,我第一次胃出血住院那晚,你在幹嘛?」
類似的問題,我已經問過好多遍了。
我隻想要一個答案。
一個,能為我這十年畫上句號的答案。
沈修辭沒有回答,隻是蹲下來挽起了我的衣袖,從口袋裏拿出一顆檸檬糖。
「晚晚,吃糖。」
「沈修辭,我不喜歡檸檬糖。」
麵前的人微怔,溫柔地拍了拍我的頭。
「好,下次不吃了。」
長長的睫毛溫順地附在他的眸上,一眨一眨的,像展翅欲飛的蝴蝶。
當成我選擇留下來陪他打拚,百分之八十是為了這張臉。
沈修辭繞著我的手腕畫圈,他的手在發抖。
順著他的視線看去,白皙的手腕上是一個突兀的紅痕,旁邊圍著一圈增生的疤。
一個,被煙頭燙的疤。
「晚晚,疼嗎。」
如夢初醒般低下頭,我的眼神裏有困惑,有不解。
耳邊回蕩著嘈雜的聲響。
腳步聲,碰杯聲,還有鄙夷不屑的笑聲。
這個疤是怎麼來的?
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