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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和沈修辭在一起十年了,雙方都是彼此的初戀。
高中的冬天很冷,他會把僅有的一件外套披在我身上,自己坐在門邊擋風。
夏天很熱,他會在午睡時為我擋光。
我數學不好,他就每天給我補課。
「你每天都幫我補習,不怕年紀第一被人搶啦?」
我撐著下巴,故意地問他。
沈修辭拍了拍我的頭,笑意盈盈,露出兩顆虎牙。
「年紀第一和年紀第一都是你的。」
我認真地糾正:「是曾經的年紀第一。」
後來,我們考上了同一所大學,畢業後一起打拚,從小鎮做題家到小有資產,彼此的愛能抵禦萬難。
最苦的那幾年也是我們最相愛的幾年。
索性沈修辭也爭氣,公司越做越大,我們也搬進了別墅,吃穿不愁。
他經常應酬,我胃又不好,自從有一次喝到胃出血後就再也不去了。
於是,他招了個特助,溫柔知性,會自然而然地幫他整理帶歪的領帶。
漸漸地,沈修辭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
那天晚上,我胃病複發,高燒住院。
他匆匆趕來,襯衫扣子卻扣歪了兩顆。
他一向冷靜沉著,有什麼是需要重新穿衣服的呢。
在公司換了秘書,在床上卻沒換。
我想離婚,他說,自己的錢都在我手上,問我還要什麼。
我的聲音很輕。
沈修辭,我們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