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吧,我挨過的打,自己都數不清了。
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下意識拉著前麵正在走路的院長的裙邊,她厭惡地看向我的那隻小黑手,抬腳踩在了我的頭上。
「垃圾,知道我的裙子有多貴嗎?」
院長穿著十厘米的恨天高,鞋跟踩在我的臉上,細細密密地疼,不用看,我都知道我臉上一定青了一片。
剛開始我隻是哭,害怕地哭,疼得哭,可院長的力氣越來越大,我隻好不停地道歉。
最終,院長離開後又回來,把換下來的裙子扔在了我臉上。
「給我用手洗去!洗不幹淨你就三天別吃飯了!記住,隻能用冷水洗!」
三天不能吃飯,這是院長慣用的處罰手法。
我早就被餓怕了,怎麼會不聽話呢?
於是,我在大晚上,拿著小板凳,艱難地打了一盆井水,費力地洗著衣服。
那個時候,我才四歲。
我邊洗邊落金豆豆。
好恨啊,為什麼我會被拋棄呢?聽說身體有缺陷的孩子才會被親生父母拋棄,可我明明沒什麼問題,隻是有點瘦罷了。
這種情況我都記不清發生了多少次了,我沒有力氣反抗,我更不敢反抗。
我怕離開孤兒院,無處可去。
終於,我迎來了第一家收養我的人家,那時候年紀小,竟然看不懂養父眼底的猥瑣,隻是心裏歡喜。
我終於有屬於自己的家了,所以我一定要好好聽話,好好表現。
養母對我還不錯,她把我帶回家給我洗了一個熱水澡,在看到我身上的傷痕,露出了同情的表情。
她說,「小小年紀,受苦了。」
我眼眶發紅,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喉頭哽咽,說不出話來,隻是一個勁地搖頭。
第一次,我有了被愛的感覺。
被愛,原來是這麼奇妙的感覺,心臟都變得柔軟了起來。
其實我想說,以前不論多苦,都沒關係的,幸虧我命大,幸虧我幸運,幸虧我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