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同居”生活開始的還算和諧。
因為他每日早出晚歸,而我是晝伏夜出。
一周下來我們兩見麵的次數屈指可數。
這天我在天蒙蒙亮的時候,聞到早飯的味道,真是好巧,都是我愛吃的。
“我剛好下夜班回來,吃點再睡吧。”薑韜一邊說,一邊把熱好的豆漿端在我麵前。
這服務也太好了吧。
我猶豫要不要把早餐錢A給他,但又擔心這樣太生分。
秉持著禮尚往來的原則,我主動提出。
“你請我吃早餐,回頭我請你吃晚飯,但是今天不行,晚上我得去參加同學的訂婚宴,下次吧,下次我請你吃。”
“可以,你親自下廚。”薑韜一邊吃一遍問我,“今晚需要我送你嗎?”
“你今晚不是要上班嗎?”
雖然同居不久,但是我對薑韜的上班時間還是知道的。
他今晚需要值班。
晚上,我一個人去參加室友袁珍珍的訂婚宴。
訂婚宴陣容很大,留在A大的同學大部分都被她請來了,當然也包括林坤。
從進入宴會起,我就能感受到林坤的目光。
他以為我又會像從前一樣,抓住機會靠近他,可惜我沒有。
而且,我如今對他炙熱的目光,感覺很厭惡。
覺得當初,我跟他和平分手,成全他追求白月光的行為,簡直是白癡。
我真心覺得我自己有病。
找了一個男朋友,他沒辦法一心一意對我,跟我在一起,還想念著白月光,我居然還成全他。
成全他就算了,還等他,這一等就是三年。
也怪不得周圍的人笑話我,說我是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