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誠摔門而去。
剛才的表演已經耗盡了我所有的力氣。
我頹然地坐在地上。
是啊,我也覺得我是一個賤人。
人賤,命更賤。
這七年,宋阿姨把我養大。
經曆過變故的人都很敏感。
我很早就知道,宋阿姨收養我是在作秀。
先為被霸淩的少女出聲,這是正義與勇氣,
再收養罪犯的孤女,這是寬容與善良。
宋阿姨因此收獲了巨大的名聲,她的事業更上一層樓。
我很明白,我與其說是養女,不如說是一個寵物。
但我從不抱怨,對宋阿姨隻有感恩。
一個孤兒,一個欺辱犯的女兒,沒法奢求更多。
不因為點什麼,人家憑什麼對你好?
這七年,我小心,謹慎,卑微。
不敢提任何的要求,時時刻刻都要看宋阿姨的臉色。
我的性格也從開朗陽光,變得自卑敏感。
宋阿姨早年就離婚了,隻有一個兒子陸誠。
宋阿姨對陸誠期望很大,要求很高。
是陸誠陪我度過了惴惴不安的青春期。
他是我這七年中唯一的溫暖。
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
我隻是喊他陸誠哥。
我們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
宋阿姨沒有和我辦理收養手續。
我自己獨立一本戶口。
所以不論是法律還是倫理,我們如果結婚,不存在任何的問題。
那是我人生又一次看到了希望。
但宋阿姨用一個耳光打醒了我所有的幻想。
「林歡,你隻是我養的一條狗,高興了喂你幾塊骨頭,不高興了隨時可以把你掃地出門!你居然敢勾引我兒子?你這個忘恩負義的白眼狼!」
「不愧是罪犯的女兒!真夠賤的!」
那一年我大一,陸誠大三。
他不是影視科班,卻被選中演了一部藝術片,拿到了電影節的最佳新人獎,前程似錦。
我捂著臉,噙著淚,向宋阿姨保證不會再有非分之想。
對啊,寵物隻是好聽的說法,其實我不就是流浪狗麼?
於是我開始與陸誠疏遠。
稱呼從「陸誠哥」,變成了「陸誠」。
但他一直沒有放棄對我的愛。
之後的幾年,陸誠事業越來越成功,成了娛樂圈頂流,公認三十歲以下演技第一人,拿了兩個國內影帝。
不知道多少當紅女星要和陸誠炒cp,他都拒絕了。
他的眼裏隻有我。
個月前,陸誠要去國外參與一部好萊塢電影的拍攝,是雙男主之一。
這自然是他事業的巨大突破。
他說拍完戲回來就娶我。
他還與宋阿姨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說即使斷絕母子關係也不會改變主意。
於是在他出國的第二天,宋阿姨找到了我,給我下了最後通牒。
第三天,我就嫁給了韓彥之。
這個我曾經最鄙視的男人。
成了我法律意義上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