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別怕,這件事姐姐會搞定的,所有一作都會是你的,你放心,姐姐會給你一個璀璨的人生。」
璀璨的人生?
所以江聞的璀璨,是要以我為點燃火光的破布嗎?
林蕎看著江聞紅著眼睛點點頭,又乖乖的和她說了一句「謝謝姐姐」後,她才終於想起了我。
冰冷的目光掃了過來,林蕎無聲的朝我比口型,「雲修,你最愛我。」
是啊,我最愛她。
我從小和林蕎一起長大,我存在的意義仿佛就是為她當一名忠誠的騎士,隻因為她「救贖」過小時候的我。
酗酒的爸,家暴的媽,破碎的我,身為光的她。
這就是我的童年。
一切都是從林蕎上了高中後改變的,她不再專注於我,有了其他四個需要她關愛的人,從此她隻有在需要某些東西和一些特定的時間點才出現。
她在我的生日時讓我閉眼許願,拿走了我書房的字畫,我閉眼許願那三十秒裏,我不知道林蕎是想為我慶祝生日,還是在想那幅字畫送給對方後他會開心嗎?
蠟燭滅後,她與字畫一起消失,後來娛樂新聞大篇幅報道,京城佛子收到了他日夜所思的字畫,和神秘女友前往愛心島。
那神秘女友的身形像極了林蕎,但我從未追究。
林蕎小心翼翼問我關於恩師交給我去裝裱的字畫,我隻說忘了,那字畫不重要。
可實際上那是恩師追尋半生才得來的真跡,恩師不願看我後半生在監獄裏度過,最終選擇了和我不再往來,並沒有報警。
直到恩師離世,他都不願再見我。
我長長歎了一口氣,看向林蕎,「蕎蕎,我們在一起二十年,你應該說得出來這個項目是誰的。」
林蕎看著我,麵部表情沒有任何變化,語氣帶著勸解,「雲修,我知道你太想成功了,但是你不能因為江聞是學生而你是教授,你就搶他的科研成果。」
......
學院最終以江聞的名字申報了一切,我站在教授公寓的廚房裏,試圖做出來當年林蕎為我做的第一道菜。
是可樂雞翅,她做得很甜,甜到讓人想吐,可我那時吃的很幹淨。
我做了十幾盤,沒一盤味道相似,我一直從白天做到晚上,桌子上擺滿了可樂雞翅。
昏暗的廚房裏我逐漸看不清周圍,隻有液化氣灶的火光照出一小片天地,就像我初中時營養不良導致夜盲,夜晚的黑巷子裏是林蕎牽著我的袖子,帶著我走了一年又一年。
我明明買了那麼多雞翅,可此刻寥寥無幾,直到林蕎開了燈我才陡然發現,桌子上已經擺了十幾盤可樂雞翅。
林蕎有公寓的鑰匙,但她很少來找我,她開燈的一刹那,光線刺得我睜不開眼。
適應光線後我才看到林蕎已經換了一身衣服,她應該是特意來見我才換了衣服,和我當年初見她時一樣,溫柔無比的白裙。
我閉了閉眼,盡量語氣溫柔,「蕎蕎,今天天氣冷,別穿這麼單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