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苦澀一片,真可笑啊,明明是他們直接或間接害死了我的孩子,害了我的妻子,如今卻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來質問我。
而被我一手帶大的江以安,幾年不見,也被那一家人同化了。
如果說我在那個家還有一絲牽掛,便隻有她。
那個小時候會為我頂撞所有人,會將好吃的留給我,曾說長大後會為我撐腰不讓爸媽欺負我,會一輩子站在我這邊的小女孩,再也找不回來了。
直到這一刻,我才醒悟。
說到底,她姓江,而我,姓林江。
那個雨夜之後,我學乖了,心裏也很清楚自己在家裏的地位。
我任勞任怨,努力把所有事都做到最好,挑燈夜讀,隻為給自己掙一個光明的未來。
十二年寒窗苦讀,我終於得償所願,拿到了千裏之外華清的錄取通知書。
爸媽將所有的精力與金錢都花在了江以楓和江以安身上,對於我的未來,他們隻剩兩個字。
“沒錢。”
我不怪他們,畢竟這本就是我自己的人生。
也正是如此,我才有了更多的借口遠離那個讓我窒息的“家”。
我就像脫了僵的野馬,一去不回頭。
早些年,我一直漂泊在外,居無定所,四海為家。
直到,我遇見了此生的摯愛。
林思錦,我的大學同學,我的妻子,也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光。
她是京城本地人,也是家中的獨生女。
大三匆匆一瞥,我與她互相一見鐘情。
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她這樣的女孩兒,是我高攀不起的。
原本我已經打算將這份心動埋藏心底,可她是個敢為愛赴湯蹈火的女孩兒。
不管我怎麼刻意的逃避,怎樣委婉的表達我們不合適,她統統充耳不聞,對我展開猛烈的攻擊。
女追男隔層紗,我架不住她的熱情,終是放下了心中的自卑。
我以為畢業季就是分手季,可她暗戳戳的安排了我跟她爸媽見麵,也是這一次見麵,讓我接下來的幾年一路順遂。
她爸媽都是華清的教授,看事很開明,最重要的是,兩人都是女兒控。
隻要林思錦喜歡,他們也願意愛屋及烏。
在娶她與入贅之間,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入贅。
那個家,本就沒什麼值得我留念的。
萬幸的是,我的戶口本早在我來京城上學時就遷移出來。
對於我的選擇,我爸媽一開始反對的很激烈,在得知她的家境後,冷靜了下來。
隻不過,他們提出了一個荒唐的要求。
“既然你是嫁給他們家,彩禮這一塊可不能少。”
“十八萬八,少一分都不行。”
在校期間,我參與了幾個項目,在林思錦的助力下,也開了一些副業,手上其實有點錢。
我花錢將自己從他們手中“贖了身”。
嫁出去的兒子,就是潑出去的水,彩禮是當著族中長輩們的麵交付的,自此之後,我便是林家的人。
畢業後三年,我沒再回過一次家。
因著林思錦爸媽的關係,我的事業發展的很順利,一路扶搖直上,第三年時年薪已達百萬。
而這些,我從不與老家的任何一個人提起。
對於自己的收入,我瞞的很緊,為的就是減少是非。
直到這一刻我才醒悟,我們早就不是一家人了。
“思錦醒了。”
“我來是要提醒你們,以後別在她麵前亂說話,若是讓我知道誰故意戳她傷口,惹她不快,這最後的血脈親情,我也是可以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