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我穿越到了自己寫的第一本古言小說裏。
二十歲的我搖身一變,成了隻有十三歲的女主。
這意味著:三年後,我會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占了袁朗嫡妻的名分。
而在這個男尊女卑的時代,我注定隻能守住四方天地,在後院宅邸了此一生。
好在,我熟悉了解每一個人物性格命運,所以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生怕一個錯步,我就萬劫不複,再也出不去。
三年的步步為營也讓劇情原封不動地進行下去,我才貌雙全,名動京城,得陛下指婚勇毅侯世子袁朗。
可就在成親前三天,袁朗托人送信給我。
打開一看,居然是央我退婚,隻說一切流言蜚語,長輩刁難都隻他一人承受。
當真是幼稚可笑,天子賜婚,一言九鼎,哪裏是我們能說得算的?執意退婚,怕是覺得自己家族這些年過得太安逸了些。
我當即把紙條交給了我的父親,也就是當朝丞相林之堂,果然,父親大怒,立馬親自去了侯府,據說父親走後,侯府的板子聲、哭鬧聲不絕於耳,當晚袁朗都沒下得了床。
三天後的婚禮上,袁朗都是被人攙扶著拜堂的,對外卻稱是武學師傅最近抓得緊,練習時候不得要領,這才不小心受了傷。
我對新婚夜從不抱有期待,所以當袁朗屏退一幹人等,客氣地叫我林小姐時,我也並不在意,一把掀開紅蓋頭,坐在了袁朗的對麵。
“世子,請問有何貴幹?”
也許是我的態度驚到了袁朗,他竟一口水嗆住了,咳了好幾聲才停下,疑惑地看著我:
“莫非......算了,林小姐,我直說了吧,我不愛你,咱們和離吧!”
嗯?
我好像聽見了天大的笑話,這個時代,愛情本就是天賜,不愛才是常態。
見我不說話,袁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隻道婚姻自由,愛情至上,我硬拉著不放他,兩個人都不會幸福。
說罷,還用一副憐憫、高高在上的眼神看著我。
嗬,自以為是的男人可能會遲到,但是從未缺席。
我像看傻子一樣看著袁朗,好不容易等他說完,然後貼心地遞上了一杯茶。
“說完了嗎?說完了就休息,明天還要給敬茶呢。”
說罷,我徑直走向床邊,並且囑咐袁朗睡窗邊的小塌,畢竟沒有愛情,也不適合洞房。
袁朗以為自己聰慧過人,其實這隻是我給他安排的身份,因為他在我的筆下,就隻是一個穿越而來的憤青,苦戀女配沒有結果,最後一直等他回頭的妻子也再嫁給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