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丈夫從外麵帶回來一個他和別人生的孩子,你會怎麼樣?
大鬧著離婚嗎?
不,這不是我的選擇。
我接受了那個孩子的存在,並且還幫著老公養了十年私生子。
隻是,十年後,我老公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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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萍,今年40歲,認識我的人經常說羨慕我的人生。
老公開公司賺大錢,自己開著生意紅火的美容院,家裏兒女雙全,可以說事事順心。
隻有我自己,以及我身邊少數人知道,兒女雙全裏的「兒」,並不是我的兒子。
那是我老公馮啟國十年前帶回來的私生子,他在外麵風流的產物。
我至今都還記得,他把孩子帶回來的那天發生的一切。
「你隻給我生了一個女兒,我難道要讓女兒把財產都帶給別人家嗎?」
「要怪就怪你自己不能生了,這個兒子我一定要養的!」
「你要是接受不了,我們就離婚,女兒你帶走!」
一個隻比我女兒小一歲的私生子,讓我怎麼接受?
是誰婚前口口聲聲說愛我,說想和我相伴一生。
更何況,我之所以不能再生,是因為幫馮啟國忙生意,才會累到早產大出血,並且導致再也無法生育。
他領回來的那個十歲男孩,就像是個響亮的巴掌,狠狠抽在我臉上。
讓我徹底認清那些自以為的付出,根本就是一場天大的笑話。
我因為大出血躺在床上不能動彈的時候,他就已經忙著出去尋覓給他生兒子的女人了!
因為這個孩子,我和馮啟國吵過,鬧過,甚至毫無尊嚴的哭著求他把孩子送走。
但是馮啟國吃了秤砣鐵了心,這樣的吵鬧過後,他給我的是一張離婚協議書。
上麵寫的條款令我心如死灰,他為了一個兒子,要讓我淨身出戶,還想把女兒甩給我再也不管。
沒有人知道,拿到離婚協議那天,我獨自開車去了這個城市的海邊。
我在礁石上坐了很久,聽著海浪濤濤,看著夜色沉沉。
那一晚,我有很多次都想不管不顧的就這麼跳下去,讓海水徹底將我淹沒,讓我永遠離開這場齷齪又可笑的婚姻。
但是,我沒有跳。
天亮後,我開著車回家,平靜的接受了那個私生子。
我跟馮啟國承諾,我會把他當自己兒子寵愛,凡是我女兒有的,他都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