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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十年過去,如果不是早年就認識我們夫妻的人,誰都不會想到,那個叫做馮天宇的兒子,根本不是我生的。
這些年來,我做到了我和老公說過的話。
我女兒馮朵朵有的,那個男孩就會有。
國際學校、私人家教、藝術課程、高爾夫、馬術課......
我在那個男孩身上傾注的資源,足夠讓任何一個普通家庭長大的孩子感到眼紅欣羨。
老公對我的「識大體」非常滿意,時常故作愧疚的跟我說,當初是委屈了我,以後會給朵朵準備豐厚的嫁妝,給她出嫁女最大的體麵。
這個時候,我從來不會假惺惺的說不要。
為什麼不要呢?
我當初留下那個男孩,這麼些年捧著他,不就是為了給我女兒爭取最多的好處嗎?
現在我女兒剛大學畢業,名下有公司,有飯店,有養生中心。
和她同齡的女孩子在發愁繼續考學家裏負擔不起的時候,她可以因為優秀的成績毫不猶豫就選擇出國留學。
反正她不缺錢,自己能搞定一切。
女兒出國後,老公和我吵了一架。
因為女兒成績優秀可以輕鬆考出去,但馮天宇不行,他想出去,隻能靠老公砸錢,而且隻能進那些排不上號的野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