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往沙發上一靠,語氣也冷了起來:
「當時我太太她是拿著手機進去的,這個前台的小姑娘可以作證。而我們寄存的東西,都是她親自放置和取出的,並不是我經手,沒有偷拿的可能。」
「有沒有鎖門,有沒有人再進入我們的房間,你不能直接查監控嗎?」
他搖搖頭:
「很遺憾,監控隻有前台,室內為了保護客戶隱私,並未安裝。無法確認有誰進去過。目前也沒有找到目擊證人。」
「那你是憑什麼,在這裏質疑我?」
我的語氣有些抑製不住的激動。對麵這個該死的警察,卻仍是鍥而不舍地追問:
「有沒有可能,當時您出來的時候,「不小心」把朱太太的手機一起帶了出來,回到現場後又落在浴室裏?」
「我穿的是酒店統一的浴袍,浴袍沒有放東西的口袋,我也沒有拿任何東西!以上這些事,難道前台監控看不到嗎?」
我被這一通胡攪蠻纏,鬧得心煩意亂。
邋遢的外表,加上這不負責任的推測,我對這個警察的印象變得極差:
「什麼證據都沒有,那你在這裏含沙射影指認我做什麼?
警察先生,我雖然很多年不做律師了,但我還是知道,什麼是誹謗罪。」
他笑著擺擺手:
「隻是探討一種可能性,朱先生別急。」
我也不願再和他多說,他也終於識相地閉了嘴。
山間天氣多變,頃刻間,便下起了大雨。
昏暗的天色,和時不時響起的悶雷,讓整個房間籠罩在灰暗的沉悶之中。
「十年婚姻,看起來朱先生和朱太太很恩愛。」
安靜中,他冷不丁冒出這麼一句話。
順著他的話,我陷入了回憶。
十年婚姻,一幕幕卻仿佛在昨日。
我和妻子是大學便相識相愛,畢業後很快結了婚。
前三年我們一直很幸福,我入了律所,經手了幾個大案子,很快有了些名氣。
她能力優秀業績突出,也順利當上了部門經理。
一次外出,意外遇到醉酒的司機,我推開了愣在路中間的妻子,自己卻來不及躲閃,右手被車壓成粉碎性骨折。
救治之後,勉強可以滿足日常使用,但手指反應緩慢,也不能正常使勁。
右手殘疾的律師,等同於廢了。我的律師夢,也到此結束。
這個傻瓜,捧著我的右手,滿臉淚水:
「這隻手都是為了我,你放心,就算你當不了律師了,我也養你一輩子。」
意誌消沉的我也不願再出去,幹脆辭職做全職主夫,一心照顧好我們這個家。
直到這兩年,妻子當上了公司的CEO,擔心我一個人在家太勞累,家裏就請了保姆。
我閑來無事,便找了個公司做行政,工作輕鬆,也算有個事。
十年結婚周年慶,我們放下一切工作,打算好好過個紀念日......
我苦笑:
「我現在,不過是一個靠老婆養著的殘廢罷了。我有什麼理由要去殺害她?
你問我為什麼要找前台一起過去?如果她真的暈在池子裏,我這個廢人,一隻手根本沒法抱她上岸。這個理由夠不夠?你還想問什麼?」
何警官看著我的右手,若有所思。
「鈴——」
他的手機突然響起來電。
他拿起了電話,道了聲抱歉,便起身去到一旁。
屋外天色昏暗,他站在窗邊。玻璃上倒映著他驚訝的表情,異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