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渾身疲倦回到酒店,恍惚坐在空蕩的房間,仍感覺這一切,仿佛一場夢。
妻子的生活用品,四散地擺在各個角落,她慣用的香水,還殘留在房間的空氣中。
桌上擺著酒店送的賀卡:
「恭喜 朱佳佳&朱國華 夫婦 十周年快樂!」
但那個人,卻再也回不來了。
想到這裏,我終於忍不住,掩麵放聲大哭。
......
為了逐一排查,警察很快在山腳封路,確保凶手無法趁亂逃離。
而當天同在溫泉的客戶,也被要求不能離開酒店,等待調查。
酒店裏人心惶惶,路過的每個人,都不自覺望向我。
眼裏全是懷疑,害怕和被無辜波及的憤怒。
很快,經理敲響了我的門。
「這是您讓修的手機,隻是進了一點水,已經修好了。」
我接過手機,他卻沒有要走的意思,隻是一臉歉意地鞠躬:
「不好意思,其他客人的意見太大了,說和您待在一起,他們會緊張。」
「請您之後待在房間用餐,盡量不要出來走動。」
情緒低鬱的我,從難以置信到怒不可遏,一把揪住他的衣領:
「憑什麼限製我的自由?我少付你們錢了?現在被殺的,是我老婆!我才是受害者!
你告訴他們,不舒服就讓自己滾!」
經理隻得不停地道歉,我卻不肯鬆手。失去愛人的痛苦和悲憤蒙蔽了我的雙眼,我隻想將狠狠發泄自己心中的悶氣。
這爭執響動,吵到了整個走廊的人,在其他房間錄口供的何警官也很快趕來,極力勸阻。
我定了定神,鬆開了手。
眼下和警察硬碰硬,並沒有什麼好結果。我還想從他們那裏,了解案件進展。
我喘著氣問他:
「現在調查得怎麼樣了?找到凶手沒?」
他沒有搭腔,隻是做了個請的動作。
我會意,帶著他先回了房間。
他漫不經心地四周打量房間,但我能感覺到,他的視線,始終放在我身上。
我麵無表情,隻是翹著腿不發一言,等著他開口。
他拿出了煙,巡了一圈之後沒找到煙灰缸,見我麵色冷峻,又不好意思的收了回去,清了清嗓子說道:
「我們查了前台的監控。2點你們到了溫泉,2點30分您去前台領了包,坐在外麵的休息區抽煙,直到2點50分才重新回去。這中間再無其他人進出。
法醫目前斷定,死因是窒息而亡,死亡時間是在2點20分到2點50分之間。」
我想起水中那條漂浮的麻繩,不禁打了個冷戰。
「死者的手機,在2點35分有一條短信發送記錄。也就是說,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遇害時間很可能是在2點35分之後。」
我捏緊了拳頭:
「你意思是,凶手就在那些泡溫泉的人中?不對啊,可是我出去的時候,明確聽到我太太落了鎖。可是後來我回去時,門是開著的。如果凶手就在當時的溫泉會所裏,他是怎麼開門進去的呢?」
何警官皺著眉,思索道:
「如果當時確實落了鎖,那就有兩種可能:
一,凶手有開鎖的鑰匙,那麼酒店內部人員的可能性很大。
二,凶手和你太太認識,是死者自己開了門讓他進去。」
他話鋒一轉,直勾勾盯著我。
「不過,我有一個疑問。朱先生說擔心你太太在裏麵暈倒了,那直接打電話給你太太,先確認下情況就好,為什麼要和前台一起過去查看?」
我有些不解他為什麼突然問這個,既然他自己都說,我妻子是在2點35分之後遇害的,那時候我人都在外麵,有沒有鎖門,和我也毫無關係。
何警官似笑非笑,慢悠悠地說道:
「不排除某種可能。比如,有人偷拿了寄放在前台的手機,然後在2點35分發了一條短信冒充死者。以此製造不在場證明。那麼門有沒有鎖,不過就是一個障眼法而已。」
這貌似毫無根據的話,很明顯就是在暗示我。
也是,就像酒店的客人毫無緣由的猜測一樣,任何凶殺案,首先被鎖定調查的就是配偶。
做過律師的我,心裏也很清楚這一點。
看來前麵這通分析,是在為審訊我做鋪墊啊。果然來者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