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裴宴從軍十載,我已經二十六歲了。
此次班師回京,是比金子還真的凱旋。
這片災難深重的土地經曆了三十年的風雨飄搖,終於一統。
而我期盼,和裴宴走過的枕戈待旦的十年,能得一個圓滿。
論功行賞當日,裴宴卻抱著如花美眷姍姍來遲。
他錚錚鐵甲泛著寒光,軍靴與地麵接觸發出沉悶的響動。
早兩年,他就加官侍中,可入京受事,特賜帶劍履上殿,上朝不趨,讚拜不名。
但無事披甲持械上殿是為不臣。
舉國之兵力攻打王府,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他所做的一切,皆是為了他懷中的女子,楚雲容。
皇帝坐於高台,語氣裏三分威嚴七分詢問:「裴宴,你為何不跪?」
他低了低頭,目光繾綣地看著懷中女子,顯然是跪不了。
「方才打鬥場麵過於血腥,她受驚昏迷了,陛下能否叫太醫給她看看?」
年近三十的人了,他剛剛過了場打架的癮,懷中別人的女人便是戰利品。
在他還是個街頭混混的時候,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京中貴人。
被打得奄奄一息縮在牆角,楚雲容給了他幾副藥。
藥喝完了,傷好全了,楚雲容也住在了他心上。
可是街頭混混,如何登得上京中貴女的家門呢?
他隻能將愛意藏在肚子裏。
但是我啊,也有滿滿的少女心事,在那時就生了根。
街坊四鄰的小孩子太多了,為了引他注目,我不惜扮醜逗他一笑;學著其他男孩子大大咧咧地模樣摟他的肩膀和他打招呼;看他被打受傷,我日日偷家裏的雞蛋給他補身子,為此,娘氣得差點兒沒捏死一隻雞。
苦命人家的孩子,沒什麼好名字。
他因為打架總打得贏,被尊稱一聲「強哥」,而我總是叫他「大哥」,一條街的毛孩子,他是我唯一服氣的大哥。
他叫我“老弟”,因為我常常男子裝扮,不施脂粉,身材也是平平,和小男孩差不多。
亂世之中,普通人的日子太難過了,常常是饑一頓、飽一頓,生死皆由天意。
我聽到裴伯父病重躺在床上時,喚他為「阿宴」。
裴伯父是個讀書人,他說,海晏河清,宴,是安寧的意思。
同年冬,裴宴摔瓦起靈,披麻戴孝從了軍。
堅硬的鐵甲下,是一身孝衣。
就像他冷冰冰的表麵下,包裹著一顆跳動著的的溫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