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撿來的弟弟養大。
他說愛我,我當做玩笑,與他立下五次誓約。
如果一年內,他能遵守五次誓約。
我就和他交往。
這是第一次,在立下誓約第三個月,我看到他衣領上的口紅印。
我從不化妝。
1
我有個很愛的人。
曾經。
「言言,我愛你......」
剛打開門,就見他身體一晃,試圖撲進我懷裏,我深知自己身體病了多年,承受不住一個成年男性的重量,迅速向後退了一步。
下一刻,他順勢趴在地上,抬頭看向我滿臉委屈。
他已有女友了,但還是會在我麵前撒嬌耍賴,隻有醉後這樣。
我隻是衝他無奈一笑,轉身去燒水,他自己慢慢爬起來。
「言言姐,我失戀了,我好傷心......」
在他走到我身後,熱氣噴在我耳廓,我身體一僵,熱水沸騰,險些灑到我手上。
回頭,瞧見他那張帥氣帶點兒痞氣的臉,又是那種滿眼都是我的笑。
視線偏移,落在他白衣領上,一個赤紅的口紅直咧咧刺入我眼中。
我從不化妝,家裏沒任何化妝品。
「言言姐,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盯著他的眼睛,這是一雙我看了十年的眼睛,曾經,裏麵所有情緒我都能理解。
他見我不說話,低頭緩緩湊近我的唇,我輕輕推開他,給他理了理衣領。
「小和,今天是遇見什麼人了嗎?」
他神情有些不耐煩,鬆開環住我的手,下意識捂住沾了口紅印子的地方,支支吾吾說沒有。
我伸手用拇指擦去他衣領上還新鮮的口紅印,默默想著剛才從他身上察覺到的,那不屬於他的脂粉味。
誓約一:不欺騙。
「我再想想。」
得到關於剛才問題的答案,他有些煩躁的嘖一聲,從我身邊快速走過,衣擺掃落桌上的瓷碗。
「孩子一樣......」
我無奈俯身撿著白瓷碗碎片,心裏歎息一聲。
十年了,我成了用命賭等死和愛誰先到的人。
他一點沒變,還和從前一樣。
2
他是我撿來的孩子,從鄰居門口。
父母因意外雙亡,他隻好靠輾轉於各個親戚家存活,那一天,我提著畫具上樓,碰巧與被趕出家門的他對視。
在彼此相同的狼狽中,我從他身上看到當年的自己。
「你要來我家嗎?我當你姐姐。」
我莫名其妙地說。
「好。」
那時,並無選擇的他聲音顫巍巍答。
對了,他那時不叫謝柏,名字中間帶個和字。
就因為這句話,他來到我家,距今已十年。
而距那個終於得到機會,剛成年就狼狽逃出家門的我,也已過去了十年。
燈色昏暗,因我怕黑,這屋子總會留一盞小夜燈,以方便我晚上失眠醒來後,在屋裏行動。
拿起他放在桌上的衣服扔進洗衣機,看著拇指處反複洗了多次,仍在指紋殘留的口紅,我有些出神。
兩年前,他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那天,借著酒勁對我表白,卻遭到我無情拒絕。
因為我知道,他已有女友,雖然我從沒見過,從他高中到大學,縱然兩人一直分分合合,但總會再次和好。
那次他喝得那麼醉,應該是又和他女朋友鬧分手了。
他醉了,嘴裏一邊說著分手的氣話,一邊說著愛我。
我隻當他是犯暈。
但那天後,他一刻不停,每天都對我表白,總是變著花樣從兜裏掏出朵花兒。
直到去年他從兜裏掏出朵蔫兒的茉莉花,戴在我鬢邊,見我不說話,他習慣性當我拒絕。
在他失魂落魄轉身那刻,我開口說。
「好啊,試試吧。」
他猛的回頭,眼睛亮晶晶,虎牙尖尖,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樣,我怕是一輩子都不會忘。
我與他立下五次誓約,一年裏彼此都遵守這五個誓約,那就真心交往。
如果一年中誓約彼此全未遵守,那麼誓約作廢,從此交往這事兒再不提。
他答應了。
第二天,他用獎學金買了兩塊情侶表,親眼見我戴上。
雖是個小有名氣的畫家,但我身體病弱,已許久沒提起畫筆。
那一天,我尋出家中最後一張畫紙,重新提筆。
「言言,言言......」
他的囈語聲打碎我的沉默,我從往事中驚醒,走到他身邊輕輕拍打他的脊背。
「謝柏,小和?」
我輕聲喚他的名字,見他已熟睡,我緩緩俯身,閉眼,落在他額頭一吻。
我隻敢在他夢中這樣做。
「這是第一次,小和。」
愛與死亡誰來到來的問題,現在我已有答案,但仍想再掙紮一番。
如今,我等待著自己死期。
也等待他第二次違背誓約。
2
「言言姐,今早看你畫室點著燈,是在畫畫?」
「嗯,我得畫完這幅畫。」
他有些懨懨的,張了張口,卻又沒問出話,隻是用那雙管會賣乖賣慘的眼睛盯著我看,逼我開口解釋。
這是他管會用的伎倆,十年來,我已經深知他的一切。
「是送給你的。」
聽到我的解釋,他才樂顛顛湊到我跟前兒來。
「言言姐,今天我們學校社團舉辦的迎新會,晚上我可能來不早,你別等我了。」
他用胳膊試探著摟住我的腰,又在即將觸碰時被我推開,背對著他,我輕輕點頭,聲音一如從前,聽不出什麼情緒。
「去吧,記得少喝酒,早點回來。」
他笑著應一聲,幾秒後,沒等他喊我,我已回頭先一步開口。
「小和,你的白衛衣我洗了,今天穿那件黑的去吧。」
見我直直盯著他的臉,他神色有些慌亂,迅速低頭幹巴巴笑幾聲。
我畫了一宿的畫,此刻體力已全然耗盡,閉眼坐在沙發上後仰,手顫巍巍掏出兜裏十幾年不換的藥。
昨日在他身上聞到的脂粉香氣似乎化成鎖鏈,緊緊捆住我的脖頸,我眼前漸漸模糊,已分不清往手中倒了幾粒藥。
心跳失頻的跳動讓我有些窒息,仰頭,我狠狠嚼碎口中苦澀極致的藥丸,當絲絲縷縷的苦澀蔓延至口腔每個角落後,我才覺得安心。
「言言姐,我好看嗎?」
緩緩睜眼,看站在我眼前的他,鮮活俊朗,與十年前那個枯瘦幹柴的孩子已判若兩人。
「好看。」
他和孩子似的,隻要聽一兩句肯定誇讚,都會把笑擺在臉上,和我家中父母不同。
他是小太陽,驅散我許多往日陰霾。
十年前他來我家時,就穿一身黑,所以他不怎麼喜歡黑色,畢竟脫離黑暗的人,不會再想和黑打交道。
他走了,推開門回頭對我一笑,我用盡最後力氣對他輕輕擺手,見門關後,我無力趴在沙發上,深深歎出一口氣。
今天我讓他穿黑衣服,是為了不再看到吻痕。
看不到,就赦免他一次。
直到我死那天,我可以赦免他萬萬次。
人生太苦,我別無所求,隻要最後陪在我身邊,送我走的人是他就好。
我什麼都不想要,我隻要在生前,看到的都是他的笑。
可我還是疏忽了,我這種人向來求不得什麼。
我還是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