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給沈興打了一個電話,向他詢問警方是否撿到我妹妹的禮物。
沈興告訴我,警方隻在我妹妹屍體旁邊,找到一個破碎的全家福玩偶。
我拜托他給我拍一張照片過來。
畢竟這也算我妹妹的遺物,我想看看。
目前這個也算證物,但並不是凶器那種關鍵證物,是可以對外展示的。
這次沈興沒有拒絕我,很快給我發來一張照片。
全家福玩偶原本是一家四口,分別代表我爸媽,我,以及妹妹。
隻是上麵唯獨缺失了代表妹妹的那個小女孩。
大概率也是被凶手拿走了。
他是在挑釁警方,在嘲諷受害者,在炫耀自己!
“何月這個傻丫頭......”
一想到妹妹甜美又燦爛的笑容,我的心就開始滴血。
這是她送給爸媽的國慶禮物,象征我們一家四口幸福美滿。
如今我們全家四口人,從此隻剩三個了。
這一切都是拜那個凶手所賜!
我一定會把他揪出來,讓他承受比我妹妹千倍萬倍的痛苦!!!
我小心翼翼把照片上傳網盤保存。
然後開始著手調查全家福玩偶的銷售場所。
我逛遍了距離學校最近幾家大型超市,發現這種玩偶均有銷售。
我把妹妹的照片拿給導購辨認,她們根本沒有印象。
每天客流量那麼大,這又是自選超市,導購記不住顧客很正常。
再加上我妹打扮得其貌不揚,找到目擊者的難度就更大了。
正當我想去保安室調監控的時候,忽然發現了陳昭雪的身影。
她也拿著我妹妹的照片詢問那個導購。
“她到底是誰啊?你們的人剛才不是問過了嗎?”
導購話一出口,陳昭雪頓時皺起眉頭。
“誰問過了?男的女的?”
“男的啊,剛走沒一分鐘。”
“何錚......”
陳昭雪猜出了是我。
我也沒必要藏著掖著,從貨架後麵走出來打招呼。
“陳sir,感謝你為我妹妹的事情奔波,這次是發自真心的。”
“何錚,我讓你回家老實待著,你怎麼就是不聽話?”
陳昭雪看到我,就如同看見了罪犯一樣。
想刀我的眼神根本藏不住。
“我妹妹屍骨未寒,你覺得我能在家待得住?”
我沉聲道:“如果找不到凶手,我無法跟我父母交代。”
“所以,讓我加入你們,一起調查吧!”
“不可能,你想都別想!”
陳昭雪義正嚴詞道:“我知道你的小算盤,你想親自抓住凶手,親手為你妹妹報仇。”
“但我告訴你,我們絕不會讓你亂來!”
“不管是多麼凶殘的罪犯,我們都會將其繩之以法,你不能動用私刑。”
“何錚,你站住!”
她話還沒說完,我已經轉身走遠。
我不想再聽她的大道理。
在我的世界,我的規則就是法律!
無論是我的愛人,還是我的家人。
誰動她們,誰就必須付出代價!
6.
我來到保安室,花三百塊錢買通保安,拷貝了最近一個月的監控錄像。
全家福玩偶的價格不低,全套下來要八百多塊,接近一個低端的手辦的價值。
我妹妹向來節儉,一個月生活費隻有1500塊。
我認為,她不會臨時起意買貴重禮物。
一定是心儀已久,臨近放假才下決心買下來。
那麼她至少會來超市看兩三次。
凶手不一定是在昨晚才遇到的她。
也有可能是在前幾次就遇到了她。
然後跟蹤了幾天,最終選擇在昨晚下手。
所以我不能放過每一個細節。
我要盡快把最近一周的監控錄像排查完。
查監控是個極其耗費時間和精力的工作。
在這個過程中不能快進。
因為一秒鐘都可能錯過一個關鍵細節。
僅靠我一個人,顯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而且費時費力還不一定出效果。
於是。
我從網上花錢雇了三個兼職大學生,讓他們幫我查監控。
隻要發現我妹妹的畫麵,直接獎勵一千。
如果發現跟我妹妹接觸的人,獎勵三千!
如果偷奸耍滑,什麼也沒查到,工資最多一天二十。
我相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他們應該不至於為了二十塊錢,浪費一天時間摸魚。
與此同時。
警方大概率也在安排人力,做著跟我同樣的工作。
我必須要爭取在警方前麵抓到凶手。
不然就無法為我妹妹報仇了。
查監控這段時間,我也沒閑著。
陳昭雪不配合,我就得想辦法獲取警方那邊的線索。
畢竟我一個人的能力和效率,無法跟國家機器相比。
我偽裝成外賣員,拎著一盒蓋飯進入警局大院。
門衛把我攔下來,讓我放到傳達室即可,不能進入警局內部送餐。
我衝他笑了笑:“警察同 誌,我能不能借用一下廁所?內急......”
有困難找警察,“為人民服務”的大字還刻在門口的石碑上。
門衛想了想,最終還是答應了。
我順利進入警局,直奔刑偵隊的會議室。
專案組一定在這裏召開過專題會。
分析梳理這六起奸殺案的共同點,從中找出突破口。
我要做的就是抄作業,把他們的結論和情報全部複製下來。
我穿著黃色的外賣服,在警局內部十分紮眼。
路過幾個警察,都朝我投來疑惑的目光。
但沒有人攔住我盤問,頂多抱怨一句。
“誰這麼懶?傳達室都不去,還讓人家送進來。”
我站在會議室門口,朝裏麵瞟了一眼。
一個人都沒有,但是黑板上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跡,還貼著幾張照片。
那上麵肯定是關於這起案子的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