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出院的日子。
我記得回家的路,記得和女兒相處的點滴,但絲毫記不得有關沈夢堯的回憶。
走進家門,這棟小別墅收拾的很幹淨,院子裏的山茶花爭相盛開。
忍不住打了個噴嚏,我明明對花粉過敏,為什麼要種這玩意兒?
廚房的冰箱上還貼有我住院前寫的一周菜譜,最下麵寫了一行字:
【親親老婆,為了懲罰你不按時吃飯,今天我燉了雞湯送去公司,記得一定喝光哦。】
末尾還畫了顆愛心。
肉麻得我打了個寒顫,這就是我受傷的原因?
給那個女人送湯,為了救她不顧一切衝進火海?
扭頭卻看到沈夢堯坐在沙發上,趾高氣揚,用審視的目光打量我,嚇我一跳。
“裝失憶很好玩?”
“怎麼,知道回家求我原諒了?”
我開口解釋:“我沒有失憶,隻是單純想不起你了。”
“我來收拾東西,今天就搬出去。”
她臉色一怔:
“你說什麼?你不管女兒了?”
我回道:“好像你不太喜歡女兒,女兒也不太喜歡你,她當然也會隨我搬走。”
她惱了:“你是想和我離婚?”
我拍了拍手,恍然大悟:“對啊,可以離婚。”
我拿出手機:“今天提交申請,再過一個月就能自動離婚了。”
她的臉色非常難看,取出手上的鑽戒,狠狠地丟在地上。
我的心在那一刻不自覺地痛了一下。
“這是沈氏創辦一年時,你買的求婚戒指,我不要了!”
“這是我懷盼盼你去靜安寺一步一跪求的平安符,還給你!”
“這是每年你都會求著我拍的結婚紀念照,我統統都不要了!”
她歇斯底裏砸碎所有相框,玻璃碎片飛濺四起,刺耳的聲音不斷。
她凝眉看我,卻看不見我臉上有任何表情。
隨後她眼神一黯,顯然是不滿意我的反應,有些沮喪。
我懶得管她,起身上樓收拾東西。
沈夢堯咬牙切齒:
“分居,可以。”
“離婚你想都不要想,我不會同意的。”
“往後有你跪下求我的時候!”
說完她摔門而出,走了。
我搖了搖頭,女人,真是變臉比翻書還快。
收拾東西時,我發現自己根本沒啥可拿的。
我從前最愛的電腦設備被隨意丟棄在雜物間。
衣櫃裏全是黑白灰的無聊配色。
抽屜裏裝的是沈夢堯與我拍的合照。
從學生到婚姻再到現在,每張照片上的我笑得都很開心。
上鎖的箱子裏裝的是寫給她的滿滿情書。
連手機備忘錄也都隻記錄著她的喜惡。
難道我的世界,就隻剩下沈夢堯?
明明曾經的我,也是天才程序員。
帶領著沈氏步步壯大。
為什麼我會為了她,拋棄我熱愛的事業,甘心隻做家庭煮夫。
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