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著我媽再嫁後,一直和後爸相安無事。
我以為他最壞也不過是在我媽麵前誣陷我偷家裏的錢。
我媽不打我,隻是嘴裏罵我的名詞更多了些。
那天我從樹中小屋裏回家。
我到家已經比平時晚,客廳黑乎乎的,隻從我媽的臥室裏傳出一點燈光。
我趔趔趄趄地摸進了自己的小房間,蒙上被子準備入睡。
睡著了就聽不見隔壁床上的動靜,也不會再感覺到餓。
等我醒來的時候,眼前是模糊的一片——
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我的床邊站著兩個穿警服的叔叔。
聽完警察的陳述,我感到後背發涼。
原來我的後爸對我的厭惡超乎我的想象。
昨天晚上他在半夜拉著我媽出去吃宵夜,找個借口把我媽困在燒烤攤,自己溜回了家裏。
他把屋裏的門窗都關嚴,門縫塞滿了毛巾,在客廳燒起了柴火。
他出門的時候把我的臥室偷偷打開了,等著讓我中毒而亡。
可惜是我命不該絕,注定做我媽的拖油瓶。
燃燒的柴火順著地上沒有打掃幹淨的紙屑,燒到了旁邊的窗簾,明顯越燒越旺的火光,被外麵路過剛吃完夜宵回來的人發現並報了警。
在警察的訓話中,後爸當場就嚇得認了罪。
警察問後爸這樣做有沒有想過什麼後果?
後爸說一把火燒了,就什麼證據都燒沒了。
他沒有說他為什麼如此厭惡我,也許我天生讓人討厭吧。
我想,我就是個天煞孤星,像我媽經常在我耳邊罵的一樣。
我身邊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我就不應該出生。
“孩子,現在沒事了,你爸已經被抓走了,以後不會有人再傷害你。”警察叔叔安慰我。
“他不是我爸,我沒有爸爸。”我躺著有氣沒力,咬著牙說。
身旁的警察叔叔們疼惜地看著我,無奈的搖頭。
他們早就認識我了,如果不是他們,我也早就被我親爸打死了。
我的後爸因為意圖殺人吃了牢飯,而我的日子並沒有變得好起來。
我媽針線活也不做了,她天天就在家裏哭罵,罵我是個掃把星,我把她害慘了,她沒有了男人都是怪我。
她不許我再去上學,說以後沒錢給我交學費,讓我滾出去工作,賺錢養家。可我還未成年。
我第一次沒有順從我媽,因為我知道隻有考上大學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半夜從家裏偷跑出來,用一個破爛的行李箱,裝滿了我的書籍和換洗衣服。
站在家門口,我抹了抹臉上的眼淚,對著空氣說了一聲:
“媽媽,對不起。但如果我繼續和你在一起,我怕我會死在你的前頭。”
我投靠了陳誌鵬,他的家裏很大,叔叔阿姨也對我很友善,他們知道我的身世,對我滿是同情。
“亮亮,以後你就把這裏當成自己家,有你監督我們鵬鵬的學業,我們就更放心了。”
阿姨抱著一套幹淨的睡衣,拍了拍我的肩膀。
她的眼睛裏閃著星星。
後來我又見到了一個眼睛裏能看到星星的女孩,讓我覺得美好的女生是治愈的良藥。
不知從哪一天開始,我就發現,我生病了。
酷暑天我依然穿著一件破爛的長袖,不僅僅是怕露出手臂上被我爸打的傷痕。
還有我已經結疤的手腕,那是我自己割上去的。
一次又一次。
我對陳誌鵬隱瞞了這件事,在他麵前,我盡可能做到強顏歡笑。
這是個不治之症,我怕如果我說了,就會失去唯一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