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清,是一名實習律師。
出道接手的第一起案子,就讓我一炮而紅。
因為我要給一個殺人凶手做無罪辯護。
而他,是我的恩師。
1.
2015年7月,我從政法大學畢業,成為了一名實習律師。
當時我懷揣著滿腔的正義和使命感,打算用畢生所學,為每一位訴訟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踐行法律的意義。
然而在8月底,我接到了律所的通知。
讓我去一趟警局,給一個殺人嫌犯提供法律援助。
掛斷電話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沮喪的。
眾所周知,訴訟勝率對一個律師的職業生涯來說至關重要。
即便當被告的辯護律師,敗訴的幾率都很大。
更別說這種殺人嫌犯,勝訴的概率幾乎為零。
完全就是給自己的戰績抹黑,所以沒有人願意接手。
我作為職場新人,自然就成了這個冤大頭。
開局第一單就是個燙手山芋,我又不能拒絕,隻好垂頭喪氣的來到警局。
但當我得知殺人嫌犯身份的時候,整個人都愣住了。
陳榮光!
他是我的恩師,政法大學的高級教授。
一個在法律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輩。
我完全無法相信,殺人凶手竟然是我引以為傲的恩師!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你們一定是搞錯了!”
我情緒有些崩潰失控,不由自主衝著麵前的男警察大吼。
“白律師,請你冷靜,先看看案情再說。”
辦案的警察名叫沈興,劍眉星目,一身正氣。
看起來歲數跟我一般大,卻有著超乎同齡人的成熟穩重。
“對不起,是我衝動了。”
我冷靜下來,開始仔細翻閱卷宗,試圖理順案件的來龍去脈。
案發時間是2015年8月14日,上午10點37分。
地點是花園小區11號樓3單元101室。
警方接到報案,稱有人在家中上吊自盡。
報案人正是陳教授。
而死者是他多年的老友,市局前刑警隊長——周正。
看到死者的身份,我不由眉頭一皺。
原來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案。
涉及到前刑警隊長,怪不得警方如此重視。
可明明是上吊自殺,怎麼後來又成了陳教授行凶殺人呢?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察。
死者被一根麻繩吊在風扇上,像風鈴一樣來回搖擺。
當時天氣炎熱,屍體已經開始發生腐爛現象,並散發出陣陣惡臭。
說明陳教授在發現屍體的時候,周正早已死亡多時。
警方隨後對屍體進行了屍檢,確認了死亡的具體時間。
大概是三天前,也就是8月11日的中午前後。
死亡原因不出所料,機械性窒息死亡。
但對於上吊自殺這個結論,警方提出了質疑。
一般來說,上吊的人被繩子勒住脖子,會立刻呼吸困難。
進而眼球充血暴突,氣管閉合。
這期間,他會痛苦掙紮,下意識抓撓脖頸爭取呼吸。
但在周正的脖子上,除了那一圈勒痕,找不到任何其他傷痕。
這說明他並沒有進行任何掙紮,就那麼坦然的被勒死了。
而他的手腕卻有一些被捆綁的痕跡,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
這起案子很可能是偽裝成自殺事件的凶殺案!
凶手反綁周正以後,用繩子把他勒死。
然後掛在吊扇上,偽裝成了自殺的痕跡。
隻有這個推測,符合屍檢的情況。
如果按照凶殺案的推論開展偵查。
警方的視線,自然而然的落到了第一目擊者陳教授身上。
2.
警方詢問了陳教授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原因。
以及周正死亡期間,陳教授的行蹤。
陳教授聲稱,周正現在居住的這套房子,是他以每月1000元的價格租給周正的。
但周正經常拖欠房租,至今已經三個月沒交租。
他在案發當天去周正家催要房租,結果就發現了開頭的一幕。
至於三天前的行蹤,陳教授含糊其辭。
最後以老年健忘症為由,拒不交代具體的行蹤。
雙方是租客與房東的關係,又產生了經濟糾紛。
陳教授還沒有不在場證明。
如此一來,他的殺人嫌疑就陡然上升了。
隨後,警方對兩人的關係進行了深 入調查,發現了更重要的線索。
原來陳教授和前刑警隊長周正早就認識,而且關係很不一般。
他們不僅是發小,還畢業於同一所院校。
平時稱兄道弟,來往密切,交情頗深。
甚至關係好到周正跟前妻離婚後,轉手就介紹給了陳教授。
最終,周正的前妻成了陳教授的老婆,也就是我的現任師母。
但是後來周正從警隊離職,兩人的關係突然變差,直至決裂。
外麵傳聞是因為師母跟周正藕斷絲連,陳教授頗為不滿,最終跟周正翻臉。
感情糾紛,兄弟決裂,經濟糾紛......
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鐵的事實。
陳教授擁有充分的作案動機!
至少在警方看來,是這麼認為的。
但我卻不以為然。
師母的人品我清楚。
賢良淑德按在她身上一點不過分。
根本不是那種水性楊花的女人。
絕不可能做出腳踏兩隻船的事情。
陳教授的為人我更了解。
一身正氣,兩袖清風,胸懷大度,待人和善。
怎麼會因為外麵的流言蜚語懷疑師母,又跟兄弟反目?
更不可能為了區區幾千塊的房租痛下殺手。
凶手一定另有其人!
“沈警官,我覺得......”
我正打算說一說我的看法,沈興抬手打斷。
“白律師,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我請問你全部看完了嗎?”
“哦,沒有,正在看......”
我隻好耐著性子繼續看下去。
然而。
當我看到最後幾行文字,我的腦袋“嗡”的一下。
全亂了!
警方出具了勘察現場的報告。
雖然被人為清理過,但還是發現了細微的打鬥痕跡。
至於為什麼能鎖定陳教授就是凶手。
關鍵證據在於那根吊死周正的麻繩。
繩子上檢測出來了幾個人的指紋,其中兩個很關鍵。
一個是死者周正,另一個便是陳教授。
其他人的指紋,大概率是賣家或者生產工人留下的。
如果陳教授沒有殺人,那麼繩子上就不可能出現他的指紋。
因為周正被懸吊的高度接近兩米五。
正常人徒手根本夠不到繩子。
陳教授報案以後,也並沒有把他從上麵放下來。
所以從案發之後,他就沒碰過那根繩子,為什麼會留下指紋?
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之前就用過那根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