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清,是一名王牌律師,從業三年零敗訴。
時隔三年,我又接到一起極為特殊的案子。
為一名殺人嫌疑人做無罪辯護。
1.
自從2015年扳倒黎家之後,我一炮而紅,許多人找我代理辯護。
又因為從業以來零敗訴的紀錄,我締造了業界的“不敗神話”,成為全市最頂尖的王牌律師。
我的訴訟代理費很貴,而且一般的小案子我也不接。
但在2018年元旦,我接了一個極其特殊的案子。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委托人的身份。
是一個被警方列為殺妻嫌疑人的男人。
目前人已經羈押在看守所,等待檢方起訴。
而我的任務,就是負責為他做無罪辯護。
按照慣例,我沒有第一時間麵見當事人。
而是先到警局調閱卷宗,梳理一遍案情再做打算。
“老婆,這個案子本來就很複雜了,你就不應該插手......”
沈興極不情願的把案情卷宗交給我。
我衝他皺了皺眉,提醒道:“我說過多少次,工作期間稱呼職務!”
沈興吐吐舌頭:“是是是,白律師,我錯了。”
我不再理他,認真翻看起卷宗。
嫌疑人名叫邵冰,33歲,是一家化工廠的研究員。
2017年12月31日,晚上10點17分。
警方接到報案,寶麗花園小區A1棟1105室發生一起凶案。
刑警隊長沈興帶隊趕赴現場,發現臥室的床上留有大量新鮮血跡。
半張床墊都被鮮血染紅,看起來格外醒目。
除了床上的血跡,屋裏並沒有發現打鬥痕跡。
也沒發現門鎖和窗戶有被人為破壞的跡象。
甚至餐廳的桌上還擺著一塊生日蛋糕,上麵插著幾支燃燒過的蠟燭。
根據屋內的情況,警方初步判斷凶手很可能是熟人。
報案人是小區保安。
他在夜間巡樓的時候,發現1105室的房門虛掩著,隨即過去查看情況,於是就看到了這驚悚的一幕。
根據初步測算,床上的血量超過2000毫升。
又經過血液檢測,這些血跡均與戶主邵冰的妻子韓梅梅一致。
一般來說,出血量超過身體總血量的15%就會發生危險。
以體重50公斤的成年女性為例,總血量約為4000毫升。
那麼隻要出血量超過600毫升,就會危及生命。
而現場留下的血跡超過2000毫升。
基本可以斷定,被害人韓梅梅大概率已經遇難。
但詭異的是,屍體竟然不翼而飛了。
警方對整個房子進行了魯米諾測試,除了臥室並未發現其他血跡。
又搜遍了整個小區,包括小區周邊的所有角落,均沒有發現任何屍塊或者人 體組織。
初步否定了凶手碎屍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整個房子裏除了韓梅梅留下的痕跡,找不到任何邵冰生活的痕跡。
毛發、指紋、皮膚碎屑,統統都沒有。
一般來說,即便刻意清理現場,也很難做到把自己的痕跡完全消除,隻保留對方的痕跡。
除非邵冰從來就不在這個家裏生活,或者進門就穿隔離服。
顯然這兩種情況都不存在。
案發之後,警方深 入了解了韓梅梅的社會關係。
此人性格內向,脾氣公認的好,從來沒跟別人紅過臉,不存在什麼仇人。
作風品行也很過關,沒有婚外情一類的醜聞。
基本可以排除情殺和仇殺。
然而屋裏也沒有任何財產失竊。
又排除了入室盜竊、劫殺的可能。
警方排查了一圈,最後視線落在了被害人丈夫邵冰身上。
2.
當晚案發時,邵冰並不在家。
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才回家,被現場的警員當場逮捕。
警方對他進行了突擊審訊。
他自稱案發時,正在外地出差。
因為那天是妻子生日,他不能陪妻子慶生,心懷愧疚。
於是決定連夜趕回家,給妻子一個驚喜。
他從元旦淩晨2點,開車出發上高速。
但是因為疲勞駕駛,錯過了高速出口,被迫在下個出口下高速。
返回的時候又因為路況不熟,拐進了一條偏僻小道,導致耽誤了一些時間。
趕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早上7點了。
法醫根據血液新鮮程度,以及案發時間。
判定韓梅梅遇害時間,大概為31號晚上7點~10點之間。
這期間,邵冰自稱在外出差,但沒有任何人證和物證。
也就沒有直接的不在場證明,存在作案的可能。
因此,警方就把他列為了第一嫌疑人,對他進行了多輪審訊。
但無論用什麼手段,邵冰就是咬死不承認,一個勁喊冤。
找不到屍體,找不到凶器,不清楚犯罪動機。
嫌疑人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但也沒有行凶殺人的直接證據。
這起離奇的凶殺案陷入了僵局。
看完了卷宗,我腦子裏的疑團很重。
“有幾個疑點,我需要跟你們確認,請你一一回答。”
“第一,你們憑什麼確定邵冰就是凶手?隻因為他沒有不在場證明嗎?”
沈興答道:“我們排除了情殺、仇殺、財殺三種可能,確定了熟人作案。”
“然後排查了所有跟韓梅梅有關的人員,除了邵冰,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根據排除法,唯一存在作案可能的人,就是邵冰。”
我質疑道:“據我所知,當時門虛掩著,理論上來說,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凶手。”
“你們也不能排除門沒關好,一個變態殺手溜進來隨機作案的可能。”
沈興點點頭:“有這種可能,但微乎其微,我們排查過全樓的監控,基本可以排除。”
我繼續道:“第二個問題,假設邵冰是凶手,那麼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沈興搖頭:“初步懷疑是殺人滅口,但還不能完全確定,正在調查。”
我又說:“第三個問題,既然沒有碎屍,凶手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處理的屍體?”
“而且邵冰住在11樓,門廳和電梯裏都有監控,他是怎麼避開的監控?”
沈興依然搖頭,表示正在調查中。
我繼續追問:“第四個問題,你們應該調查過邵冰從出差地A市到本地沿途的監控錄像了吧,有發現他偷偷回來過嗎?”
沈興搖頭:“查過了,沒發現他的車。”
“但不排除他用別的手段搞到車輛潛回本地作案,因為他在A市也沒有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