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追了我三年,今天我終於答應了他。
因為父母的不同意遠嫁,我跟陳宇辦了倉促辦完了婚禮。
婚後五年,晚上我們跟往常一般閑聊刷起了各自的朋友圈。
刷到一個女生的照片,陳宇解釋那個女生是同學並且很快把她刪了。
我繼續往下翻著翻到了一個特別的長長的標注,我仔細看照片,是個很清純漂亮的女生,比之前刪掉的女生漂亮多了。
我點進去女生的聊天界麵,陳宇也坦然給我看聊天記錄。
我一直認為陳宇是個好丈夫,就當是開玩笑地說了句:“把她也刪了唄。”
陳宇果斷把手機屏幕熄滅了,抱著我要躺過去。
我知道,他在逃避問題。
他此時背過身,因為刪人的事情裝作睡著了。
“陳宇。”我叫喚他的名字,一瞬間覺得意外地陌生,夜裏窗簾開著,月光落在地上就像凝結成了一層霜,讓人格外地冷。
“為什麼不能把她刪了呢?”
我放下了開玩笑的態度,逼問他。
他隻顧著裝睡,我去拿他手機,輸入密碼,錯誤一連串。
我以前尊重他,所以不會翻他手機,自然也不知道密碼。
“她到底是誰!”
見我真的生氣了,陳宇不裝睡了,起身哄我。
“江妍,她隻是我一個朋友。”
“普通朋友?”
“隻是朋友,以前家裏離得近,所以認識了七八年,刪她不太好吧。”
陳宇在探詢我的意見,我心頓時涼了大半截。
我起身就想走,可是我卻不知道該去哪。
當年我為了嫁給他,和家裏的父母鬧掰了,遠嫁回不了娘家。
陳宇見我起身要走,就在我身後抱住我,說:“你要去哪?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人就是你,你不要懷疑我啦,她是我第一個朋友。”
“根本沒跟她聊過什麼就是有事難受抱怨,我還能找誰抱怨......”
聽著他語無倫次的話,我接受不了,爭吵道:“有我了你還不夠,那你找她結婚,找她抱怨去啊。”
“江妍,你別鬧了。”陳宇哄住我。
我搖搖頭,堅決地說:“要麼把她刪了,要麼我們離婚。”
“說離就離,我們這多年的感情算什麼?江妍,你離開我,你還能去哪?”
陳宇的話一字一句刺在我心上,確實,我沒地方可去了,哪裏不是我的家了。
我的心裏一直過意不去,覺得有問題。
“聊天記錄裏,我看了,你很關心她。”
“對啊,我給你看了聊天記錄,就是朋友之間的關心。”
不是的,那不僅僅是朋友之間的關心,記得前陣子陳宇突然心血來潮說要學做草 莓蛋糕給我吃,跟那個名為“塔塔”的女生也發了一大段話,說做給她。
陳宇厭煩了我一直鬧,穿上衣服就開門離開了家,外麵下著雨,他氣得連傘都沒帶。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其中一定有問題,他寧願淋著雨離家出走也不願刪掉那個女生。
陳宇是後半夜回來的,聽到開門的動靜,一直沒睡著的我還睜著眼。
他淋著雨很是委屈,說:“外麵好冷,老婆,你一點都不關心我,你是不是把我當那個渣男的替身?”
外麵下雨是他自己要出去的,我沒有讓他去,我也假裝睡著的樣子,裝著裝著,我聽不見耳邊的話,真睡了過去。
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五年前的我,青春靚麗跟現在的臉色暗沉完全不一樣,當年我是一個很漂亮的女生。
陳宇一直苦苦追求我,雖然他長得一般,也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是他的真誠打動了我。
我是真心愛著陳宇的,也從來沒有拿她當替身一說。
大學同學聚會。
我和陳宇一塊去了,見了我們這對情侶,大家嘴上說著羨慕的話,實際上隻有我心裏酸澀脹痛,感覺這段感情一點一點地變質了。
出乎意外的是,在同學會上我看見了照片上的“塔塔”。
她比照片上還要漂亮,不化妝也可以很好看。
塔塔跟周圍的人聊天,似是察覺到我的目光,也是輕描淡寫往我這邊看了一眼。
她也許不熟悉我,但我卻在陳宇的微信上熟悉了她。
陳宇給我端了一杯果汁,我抬眼看見了他眼底一片溫柔。
我開始不自覺地為陳宇找借口。
也許真的隻是朋友,陳宇跟塔塔在同學會上都不曾說過一句話,我應該相信他。
平靜過一段時間後,理智克製了我,我覺得無理取鬧沒有意義。
我開始說好話,去理解陳宇的角度來說:“我知道你小時候家庭離異,沒有父母的關愛,所以更加需要朋友,我能理解你,我相信你說的是真,我也可以接受你的異性朋友,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快樂。”
我說盡了平生最違心的話,盡量遷就著陳宇。
陳宇眸光一動,見我這麼善解人意,當下感動起來,“給我時間,我會處理好這段關係的。”
問到最後,我急得有點想掉眼淚,憋回去了,心裏酸澀得難受。
陳宇,你口中的友誼又真的是友誼麼。
說完了這番話,我拿到了陳宇的手機。
有了這個機會,我直接翻開他們的聊天記錄,男生發了一長串綠色信息,而那邊簡短回複了兩條條,日期月往上翻。
一張照片單獨出現,是女生發來的。
短款的裙子和緊繃的白襯衫上衣,顯得身材很好。
作為女生而言,我能明白對方什麼心思,我甚至很好奇她知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這樣一個妻子身份的存在。
我沒心情繼續看,渾渾噩噩下了樓,感覺胃裏一片惡心。
這種異樣的感覺讓我陷入了短暫的昏迷。
直到有鄰居發現了我,我堪堪醒來。
“你沒事吧?”
來自鄰居關切的問候,我本來想笑,在看到樓下的陳宇表情僵硬住。
他身邊沒有人,我卻有他曖昧的證據。
身體上的出軌,和靈魂上越線,對於我而言,都是一樣的。
當我開始懷疑的時候,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