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出生的時候,我爺爺說若我不是男孩,就把我送走。
讓他們失望了,我是女孩。
可他們又覺得丟掉怪可惜的,畢竟我白白嫩嫩的,興許養幾年能招來個弟弟,原本我的小名就叫招娣。
可惜母親還是沒出男孩,爺爺奶奶認為定是我壓住了家族運勢,得將我送的遠遠的。
於是,幾歲大的時候,父親曾經在中轉火車站想把我丟掉,他和母親貼著耳小聲商量,就在人群擁擠的時候丟下就行。
在那個年代,都這樣。
可能是我比較幸運,跟著人群一頓亂竄,在洗手間的門口看見了在等母親的父親。
他們又把我帶回家了,被爺爺一頓數落。
後來,我還是被送走了。
事情過去十年,我十五了。
我兩眼一黑,再次睜眼,這已經是輾轉的第七戶人家了,若是我還沒有接盤的人家,興許就要被丟在著山溝溝喂狼豺了。
第六家養家的不易孕媳婦憋了好幾年終於生了個男娃,自然是要將我送走了。
聽人說這山溝溝裏缺女娃,便將我拉來了。
村口的小賣鋪老板正和養父討價還價,說我是個賠錢貨,還要倒貼糧食錢。
養父呸了口唾沫,拽著我就往村裏走,嘴裏還不忘著罵娘幾句。
可能是在罵小賣鋪的老板,可能是在罵我。
走遍了這山溝村莊,能敲門的都說上話了,就是沒有要我,養父已經是累地氣喘籲籲了。
大眼瞪小眼,前者的眼光很是冷漠,恨不得把我丟在這裏算了。
我望著遼闊的農地,一個瘦小的少年扛著鋤頭利落翻土,挖著地裏的洋芋。
洋芋值錢,比我值錢。
我看得認真,這時養母催養父趕緊回去了。
電話裏頭,他們二人商量著幹脆把我打斷手腳,丟到街邊乞討。
沒有主見的養父掛電話了,毒辣的眼神打量著我,拽著我便往村口去,可我不願。
掙紮著,大喊大哭,慌亂中手腳亂踹亂踢。
盡管如此也自然是爭不過力氣比我大的養父,千鈞一發之際,我朝那少年呼喊。
他興許聽見了但裝作沒聽見,沒有理會我,一個勁地裝洋芋。
養父捂住我的嘴巴,鉗住我的手,使出蠻勁將我拖走,拖了大概三五米。
忽然,我聽見清晰的喊聲,說等等。
“六斤洋芋,夠不夠換她?”
“給我當媳婦。”
最後,他用六斤洋芋從養父那換下了我。
結束了我輾轉的日子。
他說他叫潘南國。
不知道誰給他取的名字,自有記憶後鄰居就是還這麼叫他的。
他說他屋裏隻有他一個人,沒有其他人。
去世的去世,走的走,總之孤苦伶仃。
十五歲的我,認識了十六歲的潘南國。
他念了幾年書就沒有繼續了,因為地裏的洋芋不看住就會被人挖走,這是他的生活來源。
但是,他沒有讓我跟著他去挖洋芋,說是不希望他的媳婦不識字。
他背著十斤洋芋,帶我去村莊上唯一的慈善學校報名,學費用洋芋替代繳,比我還值錢的洋芋。
老師問他和我什麼關係,他說的是妹妹。可是在村裏,他不是這樣說的。
他說的是未過門的媳婦。
他每日天沒亮就去挖洋芋,天黑就蹲在學校門口等我放學。
漸漸地,我們習慣了彼此的存在。
白天他挖洋芋,我上學。晚上我寫作業,偶爾幫忙分揀洋芋。
大的能賣八毛錢一斤,小的能賣五毛錢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