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販子拐走十年的哥哥回來了。
他一句,“要不是田甜,我也不會被拐賣”
我就被迫做了扶哥魔。
爸媽要求我用所有積蓄,給他買房買車。
......
家裏張燈結彩,能貼的地方都被我媽貼上了大紅色的喜字。
樓下還掛著“歡迎田逸明回家”的橫幅。
我哥被攝像機人群簇擁在中間,身邊是村支書熱情向他介紹這十年來我們城市的發展。
我站在窗戶邊,隔著防盜網看他。
卻看不出一點以前的樣子。
記者散去之後,我哥指著橫幅上的名字,大發雷霆。
“我他媽說一百遍了,老子不叫田逸明。”
一向在我們麵前說一不二的我爸,居然被他這句話嚇到像隻受驚的小狗。
我爸神色慌亂,急忙過去扯下橫幅。
這條他開了幾個小時車,好不容易在市裏定製出的橫幅。
我媽輕拍我哥的肩膀,想要安慰他,卻被他不耐煩地甩開。
“要不是你倆當時沒看好我,老子也不會受十年的罪。”
隨著他們上樓的腳步聲越來越近,我已經嚇到有些手抖。
我扯出一個大大的笑容,站在門口迎接。
他徑直走進門,目不斜視,一個眼神都沒給我。
我倒了一杯他小時候最愛喝的七喜,“哥,你回來啦。”
他這才斜了我一眼,接過我手中的玻璃杯,突然鬆手。
“滾!”
飲料和玻璃渣落了一地,就像是我破碎的希望。
都說驗過DNA,他就是我哥。
可我實在沒有辦法,將眼前的他,與小時候攔著我媽不讓她把我送人的哥哥相提並論。
我低下頭,默默走回臥室。
還沒到門口,就被我媽攔住,“大臥室本來都是給你哥留的,你去書房,以後莫進這個臥室。”
書房?
那間小屋子,說是書房真是抬舉它了。
裏麵隻夠放一張一米二的床和窄小的桌子,一個窗戶都沒有,白天都得開燈。
還沒等我開口,我媽已經迫不及待地把我床上的四件套收拾過來了,“沒事莫出來,你哥受罪了,你要曉得體諒。”
房間不隔音,我聽著爸媽在客廳蹲我哥旁邊,近乎於祈求他同意一起聊聊天。
我心裏說不出的滋味。
嗯,我知道,這十年,我哥是在外麵受罪。
但我過的也不是什麼好日子。
他被拐走的那天,我也被嚇的一晚上沒睡著,沒一個人來看我一眼、安慰我一句。
路燈滅了之後,聽到我媽在客廳哭,我躡手躡腳走出來,想安慰她。
卻聽到她說,“為撒被拐走的不是田甜啊,我可憐的逸明兒。”
聽到這話,我如遭雷劈,定在了原地動彈不得。
原來我媽。
我親媽!
居然希望被拐賣的那個人是我!
我知道她更喜歡哥哥,可我沒想到她這麼討厭我。
現在想想,那年我十二歲,快升初中,她本來就不想讓我繼續讀書。
“要給她賣了,那我從六樓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