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後,我媽讓我跪在地上,不準吃晚飯。
她一邊喝著速溶咖啡,一邊開始了她的訓話:“你是不是不知道家裏的情況?這種情況你也敢動手打人?你知不知道我本來能訛一筆錢的......”
我跪在地上,眼淚含在眼眶裏打轉。
我沒有告訴我媽,我還手,是因為他們罵我媽是小三。
我也沒有告訴我媽,其實我傷的比他們都重。
男孩沒有指甲,隻有堅硬的拳頭。
他們的拳頭,唾沫,鞋底落在我的身上的時候,我拚命的反抗,也隻在他們的臉上留下了幾道印子。
這時我終於明白,我是我媽的恥辱,我媽並不愛我。
從前她因為我,母憑子貴,坐穩了二房的地位。
但現在,爸爸大勢已去,我的存在,無異於將她定在了恥辱柱上。
我媽想要再找,但青春已逝。
人們都說,十幾歲的孩子養不熟,所以我媽帶著我,更難尋下家。
她每天都縮在家,不斷的崩潰,不斷的通過我發泄情緒,仿佛是一場無限的輪回。
半晌,我媽罵累了。
她似乎消氣了,道:“幸好,對麵的家長也沒有讓我賠錢,否則我今天回來一定要打死你。”
我抖了抖的酸疼的膝蓋,眼巴巴的望著我媽,卻不敢開口。
因為我生怕某句話會再次觸及她的雷點,使她再次爆發。
沒想到,我媽突然讓我起來了。
她冷聲道:“從現在開始,我給你兩條路。要麼好好學習,給我考上個像樣的大學;要麼在學校混日子,以後像我一樣,給別人做小。總之,我是要靠你養一輩子的。”
我果斷選擇了第一條路。
我要考上大學,改變自己的人生。
可是三天後,我改變了主意。
由於學校意外停電,晚自習提前放學。
我背著書包踏進家門,卻發現家門外多了一雙高跟鞋。
這個牌子我認識,是我媽還沒落魄的時候,最常穿的牌子。
但現在,這些奢侈品早已經被她賣空了。
我帶著詫異進門,卻和一個女人對視上了。
她穿著精致的裙子,氣場強大的坐在我家的沙發上。
我媽卻立在一旁,仿佛那個女人才是這間房子的主人。
哦不,那個女人穿的貴氣,又怎麼回是這間破舊出租屋的主人呢?
那個女人隻是輕掃了我一眼,便移開了視線。
她自顧自的提起身邊的愛馬仕包包,道:“我先走了。”
臨走時,她似笑非笑的回頭對我媽說:“小玲,多給孩子做點飯菜,你看你女兒都瘦成什麼樣子了!實在不行,像以前一樣請個保姆也行。”
她走了,隻留下臉色通紅的我媽。
我隱隱猜到了那女人的身份,她是我爸的正牌妻子,陳紅。
所以她出現在我家,多半也是為了來羞辱我媽罷了。
我家之前的確是有保姆的,保姆會給我和我媽做好一日三餐,營養均衡,就連水果都是去皮切塊才能上桌的。
但很顯然,現在我們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障,更別提請保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