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審訊室裏,我坐在王超凡的對麵,能清楚地看到他一直都在緊張地環顧著四周,嘴裏還念念有詞。
“3月20號那天你都去了哪裏?”我問。
話音剛落,王超凡就立刻脫口而出道:“我就偷了一千塊錢,就一千!”
前言不搭後語的一句話讓我一時摸不到頭腦。
王超凡呼吸一滯,臉色極為難看地陪笑兩聲,說:“警官,我實在是沒錢了才想去偷的。就一千塊錢而已,得判多少年啊?”
“找你不是為了這個事兒。”我繼續問道,“你應該認識陳雲雲吧?”
王超凡的眼裏閃過一絲異樣,半晌後才點頭默認。
“你和陳雲雲在20號那天是不是見過一麵?據我了解,你們倆已經分手一年多了,為什麼直到現在都一直保持聯係?”
我緊盯著王超凡的臉,時刻觀察著他臉色上的變化。
他抹了把臉上的汗,不斷地吞咽著口水,我知道他已經心虛了。
“我就是想跟她要點錢,其他的啥也沒幹。”
“那你17號買的斧頭又怎麼解釋?”我繼續追問道。
王超凡嘿嘿一笑,說道:“這不是最近剛交了一個小情人,那兩天想帶著她上山野炊,做飯不也得生火嘛,買把斧頭,方便劈柴而已。”
......
王超凡的心理承受力很差,隻要稍微給一點壓力,他就能把話全給撂出來。
我們在他的口述中了解到,王超凡最近借了高利貸,把所有的錢都壓在了賭場上,但是卻輸得一個子都不剩。
因為無力償還債務,所以他便又打起了陳雲雲的注意。
以往隻需要稍微嚇唬一下她就能拿到錢,但是這次不管他怎麼說,陳雲雲就是不肯把錢給他。
為此,他還約陳雲雲在咖啡店見了一麵,最後不歡而散。
經過對女友和咖啡店店員以及行程記錄的核實,我們確定了王超凡所言的真實性。
3月17號上午,王超凡隨便找了一個五金店買了一把斧頭,下午就與他所說的女友到達了山區進行活動,直到19號才返回。
而20號的上午,王超凡約出了陳雲雲,據咖啡店店員口述,當時他們二人發生了不小的爭執,本來是打算報警解決的,但是王超凡在警察到達之前就先一步離開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在咖啡店出來之後,王超凡就在街上偷了幾個人的錢包,金額一共一千元整,隨後便約了幾個賭友一起到酒吧喝酒,一直待到早晨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