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將陳雲雲死亡的消息告訴周淑芳的那一刻,她先是一愣,隨後便撕心裂肺地哭了起來。
一邊哭著一邊跟我們說:“雲雲這孩子命苦啊!我跟她爹在她五六歲的時候就離婚了,我身體又不好,一年到頭也掙不了幾個錢,她高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場大病,病治好了,家裏的錢也沒了,害得雲雲連大學都上不了......”
等她哭訴完,我才正式開始詢問:“陳雲雲在生前有沒有什麼仇家,或者情感、財務上的糾紛?”
周淑芳抹了把眼淚,篤定道:“沒有,絕對沒有!”
“我從小就管她管得很嚴,雲雲是個老實孩子,從來都沒給我惹過麻煩,她絕對不可能跟別人結仇啊!”
不等我再說話,她又突然情緒激動地拍著桌子,大喊道:“是他,絕對是他!是王超凡這個畜生殺了雲雲!”
周淑芳的話讓我的心裏警鈴大作,從她的口述中得知:王超凡是陳雲雲的前男友,早在一年之前就因為他賭博成性分手。
陳雲雲本以為分手了就萬事大吉,但是沒想到王超凡不但不收斂,反而還變本加厲。每次隻要賭博輸了錢就會去騷擾陳雲雲,隻要不給錢,他就會以各種方式對她進行恐嚇威脅,直到拿到錢為止。
不僅如此,我們的走訪調查發現,整個城區內售賣這種斧頭的五金店僅有一家。
據這家老板口述,這種斧頭的銷量很差,兩個月能賣出去一把就算是不容易。
而經過對照片的辨識,我們確定在案發三天前王超凡確實購買過這種斧頭。
所以,王超凡很有可能會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去找陳雲雲要錢,在陳雲雲的極力反抗之下,王超凡失手殺了人,在掩蓋掉犯罪證據後再將陳雲雲身上的財物盜走。
在這個推測的支撐下,我們次日上午就找到了在彩票店裏兌獎的王超凡。
我們是穿警服去的,奇怪的是,王超凡一看到我們就如同見到了鬼一樣撒腿就跑。
而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舉動,在我的眼裏無疑就是在加重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