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在這個現場,真正能引起我注意的並不是死者本身,而是將死者吊起的那個機關。
凶手使用了一條長度至少十米的尼龍繩,將死者的手腳捆綁起來之後繞頸一圈,然後將繩子繃直,直接連接到了房頂上的鐵環上,再將其綁在防盜門的門把手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條尼龍繩上,凶手還特意加裝了一個類似於可伸縮抓夾的裝置。
顯而易見,凶手在作案時想要製作一個密室的效果,在他離開案發現場時,簡易抓夾會因為他關門的動作非常順利地通過鐵環,由於彈簧收縮的特性,抓夾會在通過鐵環的瞬間打開,從而達到在不費力氣就能將死者吊起來的目的。
這也就是我開門時會遇到巨大阻力的原因。
按照流程,我們將報案人和屍體一同帶回了警局。
報案人所述:他與沈佳佳住在同一個樓道,在早晨6點多的時候下樓去自家的小院裏除草,一抬頭就看見六樓衛生間的窗戶裏吊著個白花花的東西,站遠了仔細一看才發現那是一個被扒光了的女人。
我不得不承認,凶手具有非常強悍的心理素質和反偵察能力。
他並沒有拿走死者的財物以及證件,而是一直開著浴缸的水龍頭,利用水流覆蓋房子的地麵,從而最大程度地隱藏掉犯罪證據。
所以,除屍體本身之外,我們沒有發現任何第二個人的痕跡。
通過證件比對,我們確定死者叫沈佳佳,女,6歲,酒水銷售,北橋市戶籍,最近三年移居到漓江市生活,父母雙亡,唯一的直係親屬就是比她小兩歲弟弟沈晨。
可在報案人的口述中我們得知,沈佳佳和沈晨的關係並不好,作為一個樓道的鄰居,他經常能聽見姐弟倆爭吵的聲音,就在案發的前兩天,沈晨還去找過一次沈佳佳,那天他們吵得特別狠,還時不時地摔點東西,吵得人不得安寧。
而經過對沈晨的摸底調查,我們發現他有過吸毒史,曾經因為聚眾吸毒被拘,在戒毒所出來後又再次複吸,
直到案發前一天晚上,沈晨因為在夜市聚眾鬥毆又被扣了起來。
因此,他並不具備作基本的作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