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盲人女孩,獨居時,有人潛入我家偷東西,並試圖侵犯我,一點點解開我的衣衫,無盡溫存......
他說,他想偷走的不僅是我的身體,還要偷走我的心。
*
今天是六月七號,距離我失明已經過去了一千零九十五天。
我叫李湘宜,今年二十一歲。
可我的人生,早在三年前就已經被毀了。
同樣是六月七號,我正在去往高考考場的路上,口中還念念叨叨著早上複習的古詩詞,突然聽到一陣女童的哭泣聲。
直覺告訴我,那個扛抱著她慌張逃離的男人是在拐賣,周圍人都無動於衷,我不顧一切地衝過去救她。
在一個小巷子裏,我為了救那個四歲女孩被歹徒刺瞎了雙眼。
我眼前一片血紅,劇烈的疼痛幾乎將大腦淹沒,懷中不忘緊緊抱著那個小姑娘。
後來,女孩的家人下跪跟我道了謝,市裏還給我發了見義勇為獎和一萬元錢,所有人都稱讚我是英雄。
可我美好的人生卻也到此戛然而止了。
而被我救下的那個小女孩,剛開始逢年過節還來看望我,後來,就再也不來了。
我猶記得,妮妮最後一次來的時候,嬉笑著在我手裏塞了幾枚硬幣,天真地對我說:
「姐姐,你以後可以去天橋上乞討,我媽媽說如果不好好學習,或者像你一樣瞎了眼,以後就要上大街上討飯吃。」
我嘴唇一哆嗦,無聲地落下淚來。
曾經,我也是媽媽的心肝寶貝,家裏的掌上明珠啊。
如果上天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絕對不會再見義勇為,我寧願當個無知麻木的路人,也不要毀了一生的幸福。
自從失明後,我每天度日如年,時刻需要人照顧,本就單親的我和母親相依為命。
一周前,母親因病去世,親戚們又都趕著回去奔喪,無暇顧及我。
我成了這個世界上最最孤單的人,空茫到不知道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失明後,我的其他感官的能力愈發放大,耳力驚人,聽覺也異常靈敏,連根針掉在地上的聲音也能準確判斷位置。
我認真地記住去廚房是多少步,廁所是多少步,去快餐店是多少步,小心翼翼地活著。
之所以還如此苟且偷生,是為了一個人。
我有喜歡的人,他叫李承明,我高中時期的男朋友。
事發之後,他並沒有跟我提分手,還時常來看望我,這讓我千戳百孔的世界有了唯一一點寄托。
這天下午,我正在客廳裏練習盲文字典,突然傳來了敲門聲。
我耳朵靈敏,拿著導盲棍慢慢走著。
可敲門聲愈發暴躁起來。
「別敲了,別敲了,等等......」
我細聲細氣地說,可那人似乎根本沒聽到,還在賣力地敲著。
「我說,你再不開門我可走了昂,物業免費給你檢修水管還這麼慢,你以為我是——」
門倏然被打開,他的嚷嚷也在看到我後戛然而止。
我受風刺激,忍不住打了個哆嗦,歉疚地說:
「抱歉,我是盲人,過來開門有些吃力,耽誤您時間了。」
他明顯怔了片刻,半晌才喃喃地說:
「啊,沒關係。你是302的業主李小姐對吧,我是物業叫來檢修下水管道的維修工,我叫張宇。」
他說著還伸出手碰了碰我的手,我皺了皺眉,還是遲疑地握上他的手,小聲說:
「你好。」
張宇是個很勤勉的小夥子,在檢修完管道後,還熱情地幫我將衛生間打掃幹淨。
「留下來喝口茶吧。」我微笑著說客套話。
我聽到張宇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地推辭。
他正打算走時,有人用鑰匙轉開了鎖孔,開門進來。
「湘宜,我來給你帶好吃的了。」
聞聽那個明朗如山間風的聲音,我心頭一暖,興奮地直接撲入他的懷中,呢喃道:
「你終於來了。」
李承明在我的記憶裏還是十八歲的模樣,陽光俊朗,他每次來我都會用手指細細摩挲過他的眉眼,嘴唇,喉結。
我生怕自己忘掉最愛之人的樣子。畢竟,這個世界上我隻剩下他了。
我倆旁若無人地擁吻了一會,我並不知道張宇還沒走。
他輕咳了一聲,我才意識到不對勁,紅著臉從李承明懷裏退出來。
「那個,李小姐,我先走了哈,你要是水管再壞了再讓物業找我,我不給你們當電燈泡了哈。」張宇語氣有些煩燥。
「嗯。承明,你送一送人家。」我連忙推搡李承明去送他。
卻見李承明紋絲不動,依舊笑吟吟將我攬在懷裏,宣示主權似的,輕聲說:
「一個修下水道的而已,花了錢辦事,有什麼好送的?」
我本想告訴他人家是義務免費來修的,沒有要錢,卻敏銳地聽到張宇已經走了。
他卻不以為意,我聞到花香,是他買來的一大束花,溫柔地替我插在玻璃瓶裏。
「湘宜,你一定要好好活著,以後我會娶你。」
李承明考上了人大,現在是準備考研階段,我十分欽羨,也欣慰於他走遍了我沒能走過的人生。
多日一次的相見,在要分別之際,他將我抱到床上,溫和地哄我入睡。
我假裝睡著,他才終於肯起身離去。
客廳裏他接了一通電話,被我聽得一清二楚。
依舊是那熟悉的溫潤嗓音,隻不過不再是對我:
「乖寶寶,我不過是可憐她一個人在家裏,之前又經常有媒體記者在這蹲著,放心,等我領完她最後一筆補貼金,交了學費,以後我不會再來了。」
「一個又蠢又惡心的瞎子而已,我對她也隻是利用,從未愛過她。」
我神色一凜,緊接著是痛苦,晴天霹靂般將我包圍。
原來李承明一直以來......都在嫌棄我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