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宇果然停下腳步等她。等趙海燕追上來後,才邁開腿。
趙海燕緊緊的跟著他的步伐,要不是怕嚇著他,她此刻一定狠狠的給他一個擁抱。
前世的她簡直就是個傻子,白癡,為了父親的幾句嗬斥,繼母的幾句嘲諷,弟弟妹妹的不屑居然就這麼將他推向了別人的懷裏。
這次,不會了,她會牢牢的抓緊,幸福是需要自己創造的。
前世,她們辦公室裏幾個小年輕就說要是能重新回到學生時代,一定要找個男人死磕到底。
趙海燕那時候就想,她要是重新回到小時候,一定要跟林振宇在一起。
現在,她的願望實現了,所以,她要改變自己,讓自己的性格開朗起來,讓日子慢慢好起來,然後,跟林振宇死磕到底。
什麼麵子,什麼形象,什麼玻璃心,統統見鬼去吧,沒有什麼比愛人更重要。
“振宇哥......”趙海燕喊出口不由的打了個冷顫,這麼肉麻的稱呼她也是兩輩子加在一起第一次喊,但......習慣就好,不是麼。畢竟她現在隻是一個14歲的小孩兒,除了嘴甜,賣萌,她還能幹什麼來吸引他的注意?
對,賣萌,這還是當初從鄰居家的一對小兒女那聽來的。
被這般稱呼的的林振宇也是一怔,回頭,用一副很是複雜的的眼神看著她。
林正宇比她大2歲,今年16,正是抽高的時候,但因為營養跟不上,整個人瘦的跟麻杆似的。
不過,等開學的時候就是高一了。
高中是要到縣城裏寄宿的。
趙海燕被他看的很不好意思,她走上前,驀地抬頭揚起一張充滿期盼的小臉:“振宇哥......我以後都這麼叫你,行嗎?”說完用期盼的眼神看著他。
其實她自己也不好意思,臉臊的通紅。但看在林振宇的眼裏,卻格外的......耀眼。
林振宇再一次怔愣了下,眼神有些閃躲,忽而拔腿往前走去,趙海燕一著急,趕緊跟上伸出小手拽著他的衣角。
感覺到身後的墜力,林振宇停下腳步,一抬頭就撞進她小鹿般濕漉漉的大眼睛裏。他怔愣了下,隻覺得渾身都不自在,在她那雙眼睛的注視下,他居然鬼使神差的但輕輕的“嗯。”
然後,他就看到那雙濕漉漉的眼睛,瞬間迸發出流光溢彩。讓他,不敢直視。於是,他邁腿悶頭往前走。
趙海燕停下腳步,看著他埋頭往前走,背影都能看得出來他的別扭來。
縱然他很別扭很不適應,但在她的征詢下,還是同意了。
趙海燕嘴角揚起一個更大的笑,理了理肩膀上的籮筐,小跑著追上:“振宇哥,等等我,以後挖豬草我跟你一起吧。”
林振宇停下腳步,回頭看著她。
最後,他沉默的點點頭,然後將自己右手一隻很破舊但很幹淨的手套遞給她:“你第一次打豬草,手會被磨起泡的。這個給你。”
趙海燕接過他遞過來的手套,毫不扭捏的戴上後,道了一聲謝。而後挎著空空的籃子,跑在前麵,是不是回頭喊一聲:“振宇哥,快點兒。”
“來了。”林振宇淡定的回應著。臉上雖然沒什麼表情,但那聲音跟之前的沉悶還是一聽就聽出來了。
看著前方跳躍著的小女孩,林振宇不知道怎麼理解她的開心。她父親進城了,村裏人都在傳她爸爸拋棄她跟她媽媽了。就像他媽媽一樣,為了進城,為了所謂的城裏人戶口,不顧他跟他爸,堅決的離婚了。
聽說,沒多久就嫁給了一個瘸子,就因為對方是城市戶口。
他們都是沒人要的孩子,可她為什麼看起來一點也不悲傷,反而很快樂呢?
林振宇不解,趙海燕自己心裏卻是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