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她在咖啡館裏說:"我不想被家族催婚。"
第二段,她在海邊說:"獨立女性不需要家族的錢,我有自己的事業。"
第三段,她在工作室說:"我不會為了錢結婚,錢買不來自由。"
每一段都標著時間,從三年前到現在。
視頻放完,法庭裏很安靜。
法官問她:"你三年裏發表過九十六次類似的言論,其中四十二次明確表示不要家族的錢。"
"現在為什麼起訴要求平分資產?"
"我......我當時是氣話。"姐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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